wcchuang wrote: 而如果你覺得OK自己繼續使用也沒關係
可是如果因為你的推薦而使別人"被失蹤"就不好港版國安法可是說得明明白白
再鞭你第二次
怎樣叫做被失蹤?
被判刑還是被殺掉?
其他國家不會發動抗議嗎?
情蒐中心對一般民眾的個資一點興趣都沒有,不要太抬舉自己
都選舉結束了,還嚼芒果乾
鄙視你

這種芒果文發在低能卡才可以取暖
01這邊都是有邏輯的人,發在這只會被打臉
wcchuang wrote:
我不知道補助小米多少,但一定有補助的,其他手機廠商也都一定有補助。
對!就是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可能
但還是補助了
你說他們背後沒有其他意圖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