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ang wrote:
我覺得樓主CASE和...(恕刪)
我在商言商,貨品出問題一定要換給客人.當時沒貨就退款..
只討論到樓主的問題.不是討論樓主的描述若是真實狀況
不論小公司/大企業,售後服務都是重要的一環
第1-5點只是保障店舖,遇上太太太太麻煩的顧客.
實則情況:
客人來買東西,出現問題一定會換(就算是客人雞蛋內挑骨頭也會換)
只要貨品+配件齊全就可(供應商/批發要求的),
遇上剛好沒貨,客人又沒其他貨品想換.
我會全數退款客人(當然不希望退.怎說也是做生意,忙了沒錢賺.心一定不愉快)
但客人不愉快=下次一不來了.
正如我的回文所說:
只有2及4一定要遵守
3.有保留發票也是要遵守,過了7天也會換.
只要別太過份就可(E.G:一兩個月後才要換.之類)
h版有大量廣告帳號長期在發文推文吹捧HTC。01證實並關閉他們不少帳號,但關不完的
我絕對相信樓主的『慢性燙傷』理論。
對於樓主認為,
對方經理覺得不差這一隻。
我也表示認可與尊重。
因為『感覺這檔事』因人而異。
就像同一項服務,(別問我什麼服務…)
就像有人一摸就射,
有人確可以被摸好幾下才射,
當然要怪服務的人也是可行的,
畢竟感覺這本來就很主觀了。
所以認同樓主。
接著就是對方經理,
其實要求至神腦換機是既定流程,
假如不管誰一通電話經理出來,
不管任何理由,
就得到府換機,
那每天打每天來換嗎?
這論點很有意思,
理論上我一定讚同的,
怎麼說?
如同上一個例子,
今天一進門來感覺不對了。(臉蛋,身高)
這一定是要打槍的,
不打對不起辛苦賺來的錢!
起碼也先打槍三次!
以上,就是以一個消費者的立場,
所以認同樓主!
ps1.我不是工讀生,可以查詢我記錄。
戰爭雙牌皆有接觸。
讚譽也都多過批評。
ps2.以上皆由強者我朋友提供的理論,
ps3.非針對樓主,有感而發,只差幾天了。
板上砲火有越來越猛烈的錯覺(?)
今天樓主如果說One X太燙讓他感覺「不舒服」......這我可以接受
因為舒不舒服是主觀的問題
但是他說「被燙傷」,然後又沒有提出任何證據,反而要人家舉證「絕對沒有燙傷」.....
這是什麼道理
「沒有的事情」怎麼舉證?就像A如果是公司負責人,如果有人說A對公司怎樣,指控他的人當然要舉證,否則旁人如何相信,而不是要A舉證他「沒有對公司怎樣」,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提出積極事實者須負舉證責任)
結果現在的情形就是,樓主言之鑿鑿說他被燙傷,但「燙傷」這個事實完全看不到
你只要舉個「圖」或者去「驗傷」又或者提出其他客觀讓人相信的證據
我絕對會認同你
如果真的買支手機會讓自己燙傷,我也會斟酌,但都沒看到任何證據之前,一個中立的人還是無法相信這樣的說詞......
耳機+mp3心得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0&t=1486069&p=10#18575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