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製造 賣台灣是真的賣比較貴 還是無法便宜?

Qmore6545 wrote :

jeffe wrote:
請注意有效期限..一堆超過期限的也拿來說嘴...
要魚目混珠也不是這樣的~~~



這是62樓R大搜尋的結果,就是把8452項下全部列出來而已,系統本來就會連過期的一起帶出來
我們只看現在適用的就好,IC類的多半都是零稅率,CPU,Dram,PA,都是零稅率,耍嘴皮沒有用,
重點是現在適用的IC類都是零稅率

jeffe wrote:
GOOGLE來的資料要發之前都不看一下??請看日期
Tariff Valid Date : 2006/12/25 Tariff Expire Date : 2008/12/31
這英文應該看得懂吧??
且現行查詢系統早就查不到這一則..這是舊有資料吧



這也是62樓R大提供的資料,我自己重新找了一下
現在應該是適用這一條
http://www.customs.gov.tw/Rateweb/Search1Detail.aspx?HS=85171200006&type=1&date=20130304

貨品名稱是 蜂巢式網路或其他無線網路電話 Telephones for cellular networks or for other wireless networks
同樣是零稅率
明知道是舊資料,卻又不把新資料同樣也是零稅率說出來,這.....

jeffe wrote:
請用實際案例來說...手機是不是民生必需品不是你定義的
等你從國外寄一隻金額超過3000且有實際報價的手機回台灣看看
你就知道需不需要貨物稅..



手機是不是民生必需品的確不是我定義
但是能不能課稅卻是要立法委員說了算
沒有稅法法源,請問政府要怎麼課稅?
貨物稅條例的應稅項目中,就是沒有手機這一項,請問政府要用哪一條課稅?

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

第 11 條 電器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一、電冰箱: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
二、彩色電視機: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
三、冷暖氣機:凡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各種冷氣機、熱氣機等均屬之,從價
徵收百分之二十;其由主機、空調箱、送風機等組成之中央系統型冷
暖氣機,從價徵收百分十五。
四、除濕機:凡用電力調節室內空氣濕度之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
十五。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免稅。
五、錄影機:凡用電力錄、放影像音響之機具,如電視磁性錄影錄音機、
電視磁性影音重放機等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
六、電唱機:凡用電力播放唱片或錄音帶等之音響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
百分之十。但手提三十二公分以下電唱機免稅。
七、錄音機:凡以電力錄放音響之各型錄放音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
之十。
八、音響組合:分離式音響組件,包括唱盤、調諧器、收音擴大器、錄音
座、擴大器、揚聲器等及其組合體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
九、電烤箱:凡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
五。
前項各款之貨物,如有與非應稅貨物組合製成之貨物者,或其組合之貨物
適用之稅率不同者,應就該貨物全部之完稅價格按最高稅率徵收。
第一項第三款冷暖氣機,得就其主要機件,由財政部訂定辦法折算課徵。

請問一下,手機算以上哪一種電器所以需要課貨物稅?????

既然那麼愛說實例,哪請找個有被課稅的人,PO一個稅單來看看如何?我主張不用課,你主張要課,本來就是你應該要舉證(主張積極事實者要負舉證責任)

結論還是不變
手機的電子零件幾乎都是零關稅,手機整幾也是零關稅,手機也不需要課徵貨物稅
資料都來源全部都是政府機關網站,如果覺得這樣還沒有公信力,我還能說什麼呢
...(恕刪)

我覺得開版在誤導別人
萬萬稅是一回事
還有一點就是沒有掌握技術
所有零件皆要對外購買
沒有東西是自己生產的
所有零件皆要被扒一層皮
然後量又比不上蘋果三星
所以價格也壓不低
會貴是自然的
台灣老闆認為設計師不值錢,所以他們產品設計就不值錢
此篇無敵,但跳針還是一樣跳
不過也多了一個好的解釋方案
完全的魚目混珠文啊..........這樣說好了...出口的HTC手機哪個不是從台灣組裝報關出口的??

途中的運輸跟報關費用???從港口配送到達各個集貨點的費用???這些費用??????????????

看到那些用進口車(機)價買HTC跟那智傑還幫他喊燒的...真的省省吧...要不要看BMW在德國

和在台灣賣差多少??對這些所謂的"本土廠商"來說,賣便宜了還怕在台灣被當便宜貨沒人買咧,當

然要賣一線品牌價啊
eric0134 wrote:
我覺得開版在誤導別人..一...



其實小弟認為這篇可以讓價格更透明化

好像大家去了解一些平常不深論探討的時事

有益無害不是嗎,況且這些都是消費者因該知到的權益

在這數位資訊透明化的現代這些都不再被列為極機密

"只是看用哪個角度去看待事情"
鵝竿將 wrote:
是真的賣比較貴 還是...(恕刪)


樓主這篇文章內容看起來像是要幫HTC解釋賣台灣比較貴的原因
但是看標題卻感覺是在跟大家說他們賣台灣比國外貴...
畢竟很多人都只看標題不看內容...

這是否就是所謂的標題殺人法???
其實板大說的真是詳細~~ (深得我心~~)

好的產品或是有競爭力的產品,外銷越多,幫台灣賺越多的外匯,雇用更多高薪資台灣本地的勞工,才是良性的循環。

當台灣平均薪資上升,自然不覺得相同定價的手機會很貴。
舉例來說:
當你的年收入是 72萬新台幣時,3萬塊的手機是你半個月的薪水!
當你的年收入是 144萬新台幣時,3萬塊的手機可能只是你一個禮拜的薪水!

(當然,如果你跟我一樣是每個月22K,就讓我們一起努力朝年收入100萬努力吧!)

鵝竿將 wrote:
是真的賣比較貴 還是...(恕刪)

邱球白 wrote:
此篇無敵,但跳針還是...(恕刪)


都已經拿政府機關官方網站查到的資料告訴妳開版大的資料根本是幻想而來
事實是...手機電子零件絕大多數是零關稅,手機整機零關稅,手機也不用課貨物稅
卻一堆人還在推開版大的幻想文...到底是誰在跳針?

鵝竿將 wrote:
是真的賣比較貴 還是...(恕刪)


長知識了..
中華民國萬萬稅啦
以全世界來說
hTC在成本這點真的有點囧
要繳專利費給蘋果 微軟 NOK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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