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HTC看野火展示機時敲到..最新發展回覆於187樓

phliao wrote:
整個事件有一個嚴重瑕...(恕刪)



(1) .記得也要跟廠商要 htc 維修換殼後開給店家的發票..要不然 htc 和它收 500,它和你收 1500
(2). 要它開給你的發票, 若它說無盈利行為不給發票,那大不了多加5%錢和它要發票
(3), 換下來的舊殼

以上賠錢前先白紙黑字寫清楚,都同意再付錢了事..


hungfuhsu wrote:
展示機應為HTC所提...(恕刪)
\


是我我會賠, 最多跟他們盧一下看能不能算少點

自己不小心本來就該摸著鼻子付

就算之前就有的, 誰能證明? 如果這家店不收取賠償才有鬼, 誰知道你以後去買的機子是不是人家摔過的

說不賠的人才是心態有問題, 你認為這錢會是誰吃下去, 八成是可憐的店員, 反正都是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不是自己賠錢就好, 別人死不關我的事

這種社會.....
小弟有言不得不發,如果你覺得不是你的錯,那當初就不要玩人家的測試機,

你買車時試駕撞凹一個洞,你能說不賠嗎?

那你當初就不要去使用不就好了
crytotry0508 wrote:
小弟有言不得不發,如...(恕刪)



那當初就不要擺展示機給人家玩就好啊!~

那也不要搞啥試駕!~~

以上行為在我看來!~都是廠商的行銷方式!~
如果有風險, 廠商自己就要有承擔責任!~

所以結論!~

以後不要去碰展示機,因為壞了你要賠~(但是不玩又怎知好壞,所以幹脆不買!!~)

以後買車!~不要去試駕,因為人有旦夕禍福~不小心撞車!~你倒楣!~(好吧!買車太麻煩!~省起來!)..

說真的這是上來取暖嗎?
原PO是希望聽到大家說不要賠給店家
然後就說服自己-不要賠!!
還是希望聽到大家說,弄壞了本來就要賠~
然後說服自己-去賠錢

有沒有搞錯...
弄壞別人東西本來就要賠
換個角度看看如果你是店家
拿個展示機出來給客人摔到了
你會不會叫他賠?

是我早就報警處理了
他要是看到你來這邊發文
應該後悔當下沒請你直接買下吧!!
還讓你回去再回來跟他揮...


changkofun wrote:
那當初就不要擺...(恕刪)


那以後各大攤販、店家全部改成POP海報紙加上全彩列印圖就好了,
叫政府把商店全部回收拍賣掉,讓大家蓋房子住....

不設商品展示,商品沒有體驗,客戶會買嗎?

那以後都去網購就好了,哪需要實體通路....

體驗式行銷被解讀成廠商咎由自取,理應自賠自理?
發文者真是消費大頭症的病毒發作了....
changkofun wrote:
那當初就不要擺展示機...(恕刪)



為什麼試機要摔?

為什麼試車要撞?

繼正義達人 法律達人現身後,
現在出場的是嘴砲達人~噹噹~~~
陸續堆出新職業請各位玩家拭目以待
=============================

發文的有沒有後續阿?

貼出店家來嘛....

店家要不要上來砲一下?

或是去提告。來個Happy Ending
不做不死
TISaint wrote:
為什麼試機要摔?為什...(恕刪)


因為凡事總有意外,車子不論試不試程都應該有保險!

未出險的部分才會由車商與消費者談%數,

但不會有車商一出事就要消費者賠全額。


不做不死
max80686 wrote:
因為凡事總有意外,車...(恕刪)


那你的意思是要展示機也要買保險? 保險錢你認為會是誰付? 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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