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過半年~與HTC爭議再起~靜待與HTC協調~

想請教版主.
請問有白天拍的照片可以看嗎?
還是你拍過的張張都有這種情形呢?
重複速刪 重複速刪 重複速刪重複速刪
通常這種文章 酸嘴的一定會比挺你的多

撐住!! 加油

常常有人其實手上根本就沒有 卻都在那邊我換了以後就沒事 或是我一開始就沒事

光看網路文章就...你懂的 沒說誰 別搭腔阿
感謝有樓主這樣的人,

台灣的消費者權益常常睡著,

畢竟要跑消保官調解或是法院訴訟的成本太高,

常有的事情是店大欺客,要保有權益只能付出時間以及眾多成本,

所以常常有人認為妥協是應該,訴求正當權益變成奧客,

或是常常有人說,要求這麼高就去國外之類的,

這也是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我們的意識都不自覺地屈就再屈就,

但是回頭想想,這樣的要求真的不應該嗎???

付出金錢換回商品是一個功能有缺陷的商品難道不能有所訴求??

還是商品本身的缺陷需要消費者買單??而不是更好的商品品管或是好一點的原料件??

還是在購買商品前有明確的告訴消費者在某種正常狀態與場合下不能使用??

只能告訴樓主,加油,正當的訴求並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只是我們往往都忽略了自我的權益
大大我之前手機也是換好幾次了~有一次也是跟你的一樣有那個斑紋~
我也是打給客服沒多說什麼還不是換了~~換回來之後就沒有了~去年11月初到現在也是用很久了~~
只不過大大你送10幾次會不會太好運了
解約退費應該是要找代理商還是電訊公司吧~看妳手機在那家買的如神X.遠X.台X~還是那家保固的~
你應該找代理商換一隻或是換別的手機~HTC只負責維修~又不是HTC直接賣你的
看完和解書後,解釋一下,第一個契約為買賣契約,雙方同意解除契約就表示HTC將負責退回商品購買金額,而後面說的由被訴者與台灣大哥大聯絡解約,則是買賣契約解除由申訴者與台灣大哥大接洽,手機退回給台灣大哥大,而金額由台灣大哥大退給申訴者,而台灣大哥大則將手機退回給被訴者,被訴者將金額退給台灣大哥大。

一定會有人問為什麼要這麼麻煩?
因為這就是買賣手機的契約方式。
我勒,怎麼跑出這麼多重複的,傷大家眼,速刪
那麼多人替樓主加油

希望能有圓滿解決
小弟過去的文章有講到htc的, 10篇有9篇是罵htc的,
但樓主一直沒回覆一些網友對照片的疑問, 就是其他場景是否也如此,
就個人小小的拍照經驗來看, 這是場景, 快門, 光圈特定情況下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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