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人生如果都是在針對網路上的這些嘴砲 那你還真的沒救了

我覺得你不過只是論點被人扳倒(而且還是很明顯的錯誤) 說不過人 就惱羞成怒罷了
http://www.flickr.com/photos/scott318/
你也太無聊了吧

是不是國中生阿

眼睛看遠點好嗎
值得發一篇這個解釋嗎,
要告你就直接告他,
別發不相干的東西。
沒人想知道你的心路歷程。

benny1901 wrote:
另一篇中道歉啟事中很...(恕刪)


我也覺得滿無聊的.....


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了
如果我沒記錯
未經他人同意公佈私密對話內容
也是違法的...
老實說我個人覺得沒必要
網路上匿名互罵本來就很正常
就當飯後點心笑一笑就好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相信htc Sam Apple
他們會很忙
樓主的行為是對的!真的理性討論不要人身攻擊!
很多人以為網路上隨便罵人沒事!但這是要有前題的!
有些人就是不會拿捏!
哈哈~有趣!!這樣世界才有趣
為了幾個字就吵起來了~真可愛
張大爺 wrote:
你的人生如果都是在針...(恕刪)
我也覺得就直接告他就好了。(公然侮辱罪)

現在的小孩不背個幾個罪名是學不乖的。

討論如果已經流於爛罵,對討論並沒有任何幫助。

如果爛罵文就代表是對的,引言人氣勢弱掉了。

那mobile就開黑特版就好啦。= =


benny1901 wrote:
另一篇中道歉啟事中很...(恕刪)

無聊。
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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