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強調推論的嚴謹性…

相關新聞的發展:
新聞報導員工疑似過勞死 -> 法醫研判死因可能是心血管疾病 -> 勞委會發現該員工超時工作

法醫、勞委會都沒有認定該員工為過勞死,
心血管疾病 + 超時工作 = 過勞死 ?
我們一般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妄加推論嗎?

任何一個錯誤的推論,透過網路傳播,影響非常深遠,不可不慎 @@
現在的企業本來就是以賺錢為主,員工只不過是生財器具,壞了再請就有,根本不把員工當員工看,每天只在乎產品進度,以我們公司模組部來說,每個月都只能休4天加一天的特換休,連特休也是要給公司用,不是自己想放就放,其餘沒放的休假日只給假日津貼而不是加班費,又要求加班45小時,每個月都超時加班70小時以上,聽說有人去勞工局申訴,得到的答案也是他們會查看看,這驗証了之前某個領班所說的,去申訴啊,公司和勞工局的關係很好,盡量申訴沒關係,只能說目前的法律太保護企業,看來要不超時加班及正常的上下班,只有自己出去開業才有自己自由的時間及健康~~~~~~~~~~
wtkao wrote:
我只想強調推論的嚴謹...(恕刪)

所以以下新聞又是推測囉??

HTC工程師猝死 勞委會:確超時工作
更新日期:2011/03/03 09:36 記者湯雅雯、鄒秀明/台北報導
宏達電(HTC)卅歲工程師謝銘鴻上月疑似過勞死的調查報告才剛出爐,又傳出一名勝華科技員工在值大夜班時猝死,外界解讀又是一宗「過勞死」。勞委會回應,過勞死認定放寬,以前浮在檯面下的個案,現在浮出檯面,都將積極協助。



outmankobp wrote:
不要領錢時笑呵呵~~...(恕刪)


人死了還可以講出這樣的話
我為你拍手
希望你是下一位...
宏達電員工謝銘鴻疑似過勞死案件,近日引發社會關注。雖然日前曾傳出,法醫解剖後研判,謝銘鴻可能是死於心血管疾病,不過2日勞委會調查後發現,謝姓員工平均每個月加班竟高達68.5小時,超出法定每月46小時的加班時間限制。

雖然還無法確定謝銘鴻的死因,究竟是過勞或是心血管疾病導致猝死,但勞委會近期針對此調查,發現謝銘鴻猝死案確實有超時工作的狀況,而且而超出勞基法標準許多。

依現行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而謝銘鴻在猝死前的一個月,加班時數「只有」48小時,但這樣的48小時卻包含休了多日年假的情況下。在進一步調查後發現,謝銘鴻月平均加班時數竟然高達68.5小時,與法定的46小時有將近22個小時的差距。換算在平均一個月上班20天的情況下,謝銘鴻必須每天加班超過3個小時。

對此,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謝姓員工在過農曆年前明顯超時工作,地方政府應開罰。至於超時工作與過勞死的因果關係,尚待釐清認定。 不過對於可能操死員工卻只面臨繳交罰金的處罰,不少科技業員工也呼籲政府應該要修改勞基法,甚至讓相關人員承受該有的刑事責任。

原文網址: 平均加班68.5小時 宏達電猝死員工確屬超時工作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3/03/91-2693191.htm#ixzz1FWsH8CZU

ferred wrote:
在日本TOYOTA的研發人員都是午夜24:00以後才有下班,更遑論其下游廠商,都是AM:2:00~3:00下班
隔天AM:8:30再上班.................
本人是不贊成如此惡性循環,我看過這些人隔天上班,都是頭殼茶茶,反應遲鈍,那又怎樣,就是混口飯吃!

日本TOYOTA的員工 會那麼晚下班 他們是為了 如何COSTDOWN才能幫公司賺比較多錢
與奇怪薪資低,為何不多找些賺錢的管道?
沒有人拿刀拿槍逼你去htc上班.嫌累可以去做別的..小7的店員也不賴.
但今年htc賺那麼多錢.
怎麼沒人出來說,htc員工分紅拿的好爽好爽.

不要在那得了便宜又賣乖.
說句實話,想我年輕時光是完全沒闔眼的"連續上班時數"就遠超過法定46小時,
怎麼我還好端端活到現在???可我記得我當年,也沒領那麼多,也沒新聞想來報導...
每月平均破百小時也時有,果然...在下的命不值錢啊....

逝者已矣,但若是用這種不精確的數字來評量?似乎也不是很公平,
這就跟有人適合短跑,有人適合馬拉松一樣,沒個基準...

不過,我想問的是..."加班"真的就是做公事嗎?
猶記得以前我每次總在晚上七八點趕一些看電影,逛網路的engineers回家...
我說的是...."加班費才一點點,不值得你為這留下來,沒事還是回家去吧..."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小弟是系統工程師(雖然還是菜鳥),工作內容是跑外面幫客戶維護系統跟硬體還有網路設備外加接客服電話,每天早上7點準時到公司打卡,雖然說是12小時的班,晚上8~9點能下班算是運氣好了,10~12點是家常便飯,1~2點...算了吧,做到早上...(能說什麼呢...),反正工程師就是負責做到死,也沒啥好抱怨的,薪水不到3w,加班費是什麼都不知道(責任制領死薪水),勞基法??公務都都愛理不理的,反正別丟工作就偷笑了,這個工作之前失業1年多了,真的會怕,對於會不會掛掉已經不會去想了,不過沒時間睡覺,開車會想打瞌睡是不知到該如何解決,六日都要值班,有過一個月沒放過假,天天都是昏沉沉的,廢話不多說了,也該要下班了(趁著灌伺服器的空檔來這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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