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9 15:30更新***8/27前往HTC換盒裝全新機,手機開機後仍發現螢幕上方暗沉色塊(現在手上兩隻NEW ONE沒有這樣的狀況)及壞點現象,當晚僅有實習生陪同檢驗,遇到問題也儘能進入後場詢問主管,從頭至尾未見主管出來說明。 新手機開機時手機僅剩4%電力,檢驗不到5分鐘即自動關機,要客戶移到展示區利用小小的展示台(30cm見方還擺著3隻展示機)及短短的USB線站著邊充電邊檢驗,如果手機不小心掉到地上是否要客戶認賠? 最後我自己拆開盒子裡面的USB線找一個有插座的桌子坐著檢驗,足見現場應變能力真的很差。不知道客服要求現場取機的目的究竟為何? 還不如寄到辦公室讓我可以仔細檢驗,也不用提心吊膽擔心把HTC的新手機掉在地上搞壞。8/28上午 10點進線客服要求主管與我聯繫,等到現在也還沒有來電,剛剛已經再次進線HTC告知消保官要安排協調會,正在等候我的通知,如果今天在沒回電,明天就交由消保官來處理了。消保官那邊已經兩次來電確認我的狀況...
micejosh wrote:我5月機黑色!從7月...(恕刪) ***9/14 15:00更新***8/29客服陳主任來電針對8/28更換全新盒裝手機仍有瑕疵一事(螢幕上方暗沉色塊、壞點、螢幕仍未貼好),打電話過來了解,最後達成協議並允諾由業務端直接調出3隻全新手機讓我挑選。(客服的說法是全新盒裝機調貨比較久,業務端調工廠全新新機比較快,只差在沒有外盒)9/4一位男性客服來電,強調他們的手機沒有問題,如果不能接受他們可以專案由業務端出新手機給我,但只能調用一隻,無法一次三隻,會儘快調給我再跟我聯繫。(9/4至今沒有再來任何電話)我要說的是客服撥出電話給消費者代表的是HTC而非你個人,我不懂為何允諾客戶的事情可以就這樣反悔推翻,最終作出如此失信於消費者的行為,我不是要你賠我三隻,我只是要解決事情,一次三隻挑選是目前看來最能有效且快速處理的方法,不是嗎?我告知客服實在不想走到消保官那一塊,客服居然回我那是我的權益,好吧,算我自作多情,原來貴公司喜歡用複雜的方式來處理事情,掛完電話後馬上打給消保官,消保官那邊我已經押很久了,消保官這段時間也一直來電詢問,但我都以HTC有在處理先緩一下協調會,看來我又替HTC多想了。以上通通有錄音會議召開時間是9/17 15:00,HTC是否會選擇不出席? 近一步消息再跟大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