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udxp wrote:5/8凌晨更新由於7...(恕刪) 之前LG G4螢幕過熱周圍紅斑也是去全虹送修,當然是免費換一塊給我,連同螢幕邊框損傷也不見了,以此服務我當然給予好評。HTC售後服務可能也是猛虧錢才多少撈一點吧,不然以保內螢幕問題非人為應該是要免費更換才是。
誥嘎滴 wrote:先恭喜樓主換了機但也...(恕刪) 是啊,我也覺得很有趣啊不了解實際情況只用你的疑心也可以上來婊人我說過了,紀錄錄音HTC都有如果我有任何造謠硬拗或陳述不實我都歡迎HTC法務來告我如果你有空要去跟HTC要資料我也可以協助你我只要求解決我應該被解決的問題然後HTC的客服維修能進步我真要婊HTC,兩天前你就會在新聞看到了我也沒要求過HTC換新機給我只要給我一塊沒黃斑的面板即可以上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雖然樓主沒有證據證明他送修前螢幕是沒有刮傷的但這只是次要的因為黃斑跟刮痕沒有必然關係是HTC都承認的這樣就夠了耶因為我相信HTC也沒有開箱影片這也是為什麼PCHOME都會註明出貨過程有全程錄影HTC也不能舉證收到樓主手機時就有刮痕但HTC可以證明刮痕跟黃斑沒關係加上一般而言,外觀不保固的部份是要避免客戶以在正常使用下之外觀受損要求保固比如客人自己摔到這種人為,或是正常使用下螢幕與空氣中的細沙摩擦產生之刮痕而寫的條例不是拿來擴大解釋並避免掉自己商品有瑕疵在先的保固免責條款消保法第11條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除非HTC有推出完全不會被空氣中細沙刮傷的螢幕材質(不限於玻璃)否則光這兩條,HTC就注定敗訴因為黃斑瑕疵跟刮傷是沒有必然關係
cloudxp wrote:5/8凌晨更新由於7...(恕刪) 或許是出包太多,另一樓解鎖的M9送回去維修,不但相機換新,外殼部分換新,還修改指示燈不夠亮的問題,完全免費....與樓主相比,真的是天堂與地獄之差別.....
aaa0818 wrote:不要有黃斑不就沒事了...(恕刪) a大說的真中肯,新買的跟消費者在計較!服務是銷售的開始~大方點未來樓主搞不好會在支持HTC 11 、12,搞的剛買10的我都要保祐手機千萬別出狀況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