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過半年~與HTC爭議再起~靜待與HTC協調~

不知這張照片是否算嚴重啊?看不出來是宿舍的大門吧?
ader_chen wrote:


不得上訴的前提是履約吧?


這是和解書的模糊地帶 因為和解書是人寫的 他沒有一定的邏輯 所以他們可以說和解內容就是只退當初你購買手機的費用 不包含你與台灣大哥大的門號交易

我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電信資費簽約時簽約內容不涵蓋手機 這個回去看簽約書就知道

對電信業者而言 手機低價賣給你不算是資費合約之一 所以你當初買多少就退多少 而你所付的預繳金額也因為是你在使用 所以也不能退 所以你知道的 為什麼有些人不喜歡搭門號 就是會有這種問題產生……

ader_chen wrote:
大大,我都已經說了是...(恕刪)


樓主,建議你還是別花時間跟『只會看自己想看、自己所想』的人溝通了,你會累死。

我覺得還是快把事情處理完分享給大家你的作法和結果比較實際。
其實看了樓主的情況,只能說運氣比較不好

小弟想問說樓主的NEW ONE 過保固了嗎?如果還沒過應該是可以用紫光去維修的,就算扣除紫光問題,也可以用有條紋的情況去維修換一支整新機回來,但是如果過保固了,那當然就沒辦法更換嚕

其實電子產品本來就不會有百分之百的良率,可能樓主真的運氣不好換回來的一直都有問題,如果HTC有收件的話,是否可以請他們測試好都沒問題再行換貨呢?不過一般情況下我倒是還沒聽說過HTC客服都不積極處理取件事宜,因為小弟曾經幫朋友送回HTC維修過,以前大概5天左右回來(大約三年多四年前的事情了,那時候送修的是Magic那隻,印象中好像是叫魔術機)會不會跟樓主有鬧到消基會那邊有關係呢?

其實就算今天這產品是您在做的,即使換了很多次產品依舊有問題,當然您一定也不希望客戶鬧到消保官那去是一樣的道理,畢竟鬧上去是很難看的事情,這點也希望您將心比心
HTC只負責手機部份
電信合約主要還是屬電信商負責的部份
和解書上是聯繫處理
意思是講HTC和電信商做聯繫.討論如何處理吧
如果電信商不認
HTC也沒辦法吧
我覺得你針對的應該HTC和電信商
應該一起找來開調解會
只找HTC也只能處理手機部份的問題而已
geneliaw wrote:
樓主,建議你還是別花...(恕刪)


是阿...所以還是讓件事情簡單處理早早落幕。

本篇文章至少讓小弟在消保應對方面學到經驗,教學相長嘛~~也給後續有需要作消保和解的網友們一個參考跟借鏡,那這篇討論就有存在的價值了。

網路世界形形色色,每個討論就像是好友關起門來談天一樣,針對事情的本身,關起門來要幹譙、吐臭都是可以的,就好像有人說我奧客我也接受,因為在這件事情上來就可以有不同的意見,敢發起議題就要接受所有的聲音。

但是與本文無關的地方,是不是也應該有基本尊重與理性類?? 像是牽涉到家人的回應,小弟非常不敢苟同。網路不是萬能的防護罩,只在於有沒有人要認真起來追究,之前不是就有人就是故意上網"釣魚",然後告翻一船人。

有人說我再蓋大樓,大家可以看看我的回文,是否有故意挑起論戰便可知一二,小弟自認既然發起文章,自當一一回覆網友,人家跟你講話,你不回應別人是很沒禮貌的,現實生活如此,網路亦同。但是我有惡言相向嗎?真心要蓋大樓,來各不理性的回文是最快速的。

最後回到這件事情上面來,在眾多網友告知HTC於去年10月以後的手機已完全無暇,小弟還有堅持己見嗎?沒有吧,我是不是也回應了說會找HTC以更換手機方式處理? 這是我的改變,那麼那些無視瑕疵的網友們是否也能平心看待手機確實有蝦疵這件事哩? 一昧要求別人改變,卻從不檢視自身的人,這才是食古不化吧。

消費者本來就該爭取自己的權益,你自己都放棄了,誰要來幫你??今天你沒遇到不代表以後你不會遇到,在"幹譙"與"拉滴賽"之外,學習別人的經驗作為以後的參考,不要讓自己走上同樣的冤枉路,甚至遇到了可以快速正確的反應,這是我認知的網路價值。

最後感謝大家的參與討論,既然事情已經有了初步的決定,就讓他慢慢沉下去吧,還在舊議題上面打轉是沒有意義的。

無限重生 wrote:
版主要看看別版,其實...(恕刪)


請幫我挖出負面文章及正面文章,我會認真觀看的...
因為我不喜歡只看事情的一面,感謝。

我在職場學到一件事,當我要提出反對意見時,我必須同時提出解決改善的方法,不然我的意見將不會被認可,對別人而言,我的反對只會製造更多問題。

ader_chen wrote:
請幫我挖出負面文章及...(恕刪)


不好意思,
一開始以為你的是日光燈光源拍攝的問題,
(我相信你第一張跟第二張應該是)

到後來又變成第三張紫光問題,
那沒解了
easyzoo8jay wrote:
不好意思,一開始以為...(恕刪)


哈..先說聲抱歉,是我照片沒有照清楚,我知道你說的那種光斑,是因為日光燈頻率造成的(照片一),與我的比較不相同,圖二就看得比較清楚了,兩張都是剛剛拍的。


真心請教版上各位大大~
手機在保固期限內~各位能容忍送修幾次?
或是說手機屢修不繕又保固快過情形下.各位認為身為消費者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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