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公平交易法的規定…只要沒有違法,剩下的就是自己個人看法,不然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相信一定比一人一信還來得有用^^事業以與他事業之商品或服務比較方式為表示或表徵,有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引人誤認其商品或服務較他事業為優越者,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虞︰(一) 片面截取不具代表性之部分交易相對人之見解,為對自己有利之比較。(二) 以新舊產品或不同等級之產品相互比較。(三) 未以同一基準或條件為比較,而此等基準或條件係交易相對人所不知者。(四) 非以一般可接受之科學方法或公正方法所作測試之比較。(五) 強調測試之一部分結果或不重要之差異,而此部分正足以誤導交易相對人。(六) 就某一部分之優越主張全盤之優越。(七) 所引為比較之資料來源不具客觀性。(八) 未經證實部分以懷疑、臆測、主觀陳述為比較。(九) 其他足以引起一般或相關大眾認知錯誤者。
對媒體來說,能夠拉到消費大眾去買他們的報導才是重點所以扇動情緒最重要理性分析什麼的都是次要只要說以後都不會信任與購買他們的報紙,人數夠多了,他們才會怕否則不痛不癢的已寄,但直接說明以後不購買他們的報紙囉
chkang wrote:今天看了蘋果日報副刊...(恕刪) 我不發信但是我已經在水果粉絲團丟網址了https://www.facebook.com/appledaily.tw希望能讓更多人知道所謂的公平公正
chkang wrote:你自己開一間報社刊new one世界第一好了,消費者會選自己愛用的機子,您就別操心了,大家不是小孩子了 你自己開一間報社刊new one世界第一好了,消費者會選自己愛用的機子,您就別操心了,大家不是小孩子了同意+1000
58566 wrote:你確定HTC的更新速...(恕刪) 其實更新速度很難講每個國家速度每次都不一定像三星最早開始發送4.1.2升級的是歐洲而到台灣的時候又是最新的版本號,且已經解決死機問題我朋友拿ONE X 還在4.0的時候我S3是刷歐版4.1不過我想在台灣的話可能HTC會更新比較快一點,畢竟沒有語言問題吧?
向蘋果日報抗議是一個方法但不實比較廣告是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的項目公平交易委員會所發布對於不實比較廣告的處理原則一、事業於比較廣告,就自身商品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二、事業於比較廣告無論是否指明被比較事業,就他事業商品之比較項目,為下列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一)就他事業商品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二)以新舊或不同等級之商品相互比較。(三)對相同商品之比較採不同基準或條件。(四)引為比較之資料來源,不具客觀性、欠缺公認比較基準,或就引用資料,為不妥適之簡述或詮釋。(五)未經證實或查證之比較項目以懷疑、臆測、主觀陳述為比較。(六)就某一部分之優越而主張全盤優越之比較,或於比較項目僅彰顯自身較優項目,而故意忽略他事業較優項目,致整體印象上造成不公平之比較結果。(七)其他就重要交易事實為欺罔或顯失公平之比較行為。三、事業於比較廣告,為競爭之目的,陳述或散布不實之情事,對明示或可得特定之他事業營業信譽產生貶損之比較結果請直接向公平會檢舉信箱檢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