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爾123456 wrote:我是覺得"看錯合約" 這種離譜的事情 STM不可能幹得出來(否則該公司法務部門可以直接收起來了)搞不好是STM算盤打一打發現扣掉罰款多賣給htc (or搞不好還供貨給別人)還可以賺更多 於是就賣了 這篇有好多很有趣的想法果然商場如戰場Nokia吃不下的零件庫存就全部倒給HTC然後繳個違約費用了事
http://www.bloomberg.com/news/2013-03-08/htc-wins-dismissal-of-first-two-german-nokia-patent-suits.htmlhttp://www.bloomberg.com/news/2013-04-22/stmicro-ordered-by-dutch-court-to-stop-microphone-sales-to-htc.html現在hTC有股溝撐腰(Android) 跟頻果授權,Nokia只好打擦邊球。雖是據理力爭無可厚非,偏偏又沒打中要害,大部分外電看完還是只有提到判決是針對ST應遵重與Nokia原合約祭與延長禁售相同零件6個月,ST則表要繼續上訴,或在仲裁完成以前仍可使用該零件或提出替代方案。我的淺見應該是該雙膜麥克風原始設計雖是Nokia提出,但由ST Tape-Out,仍然有使用到ST所屬專利的解決方案,所以並非一般的智財獨家專利,否則也不會當初只設定一年的獨家供應銷售吧? (professional assumption) 壞就壞在ST誤會合約期已過(有人要掉腦袋了)或業績壓力,才有可能在新一設計初期就去爭取hTC訂單(搞不好還有其他家),不然花大錢開產能卻曲高和寡有何意義。話說回來,雖不到禍不單行但此類消息總是為供貨已吃緊的新一君帶來困擾,或許預購第一批的消費者反而是漁翁得利,也不知ST的替代方案有沒有此雙膜麥克風來得犀利。
商場本來就各自盤算自己的利益。我倒是認為義法可能是想 nokia 吃不下那麼多貨,可是卻要被兩家之間的 NDA 綁一年。不如用 100萬歐元的罰金當廣告費用,提早讓這項技術藉著 htc 的旗艦曝光。打出知名度後,不就一堆買主等著 NDA 期滿之後捧著訂單上門。
所以從頭到尾都跟hTC無關阿, 看過很多相關的PO文討論...有人說hTC的法務要打屁股? 那還真是外行...hTC法務又不能去看意法和NOKIA的NDA, 頂多能在與供應商合約上 載明責任義務而已像這種情況, 若hTC產生損失, 可就供應合約向意法求償或要求解決方案...其實這件事情大概不出兩種狀況:1.意法沒有告知該晶片 NOKIA有一年獨家供應權, 偷偷賣給hTC, 畢竟人家量大...這點的機率比較低, 相信意法應該不會出賣自己的商譽...2.意法有告知NOKIA擁有一年獨家供應權, 但時程已差不多到期, 所以可以賣給hTC...如果是這項, 那應該是意法和NOKIA雙方對於獨家供應時程有誤會, 畢竟專賣權才一年另外, 像這種供應商出包的狀況其實很常見, 不用大驚小怪....
商場上利益為先照業界慣例來說之後的處理方式,大概不會跳脫出下列3種情況1.三贏(機會最大)ST多給NOKIA好處(比100萬歐元多),繼續賣HTCNOKIA拿比100萬歐元多的好處,又照顧到了手機未來零組件的供應HTC不變2.ST給違約金100萬歐元給NOKIA,換料(產品有不同型號是非常正常的事)給HTCNOKIA得到100萬歐元(手機供應商可能會換掉ST)HTC不變3.三輸ST給違約金100萬給NOKIA,失去了HTC這個客戶NOKIA得到100萬歐元(手機供應商可能會換掉ST)HTC重找一家零件來用
很明顯的ST心態就是~我老大。。不怕得罪NOKIA,寧可抱HTC大腿一魚兩吃。。。怎麼都賺!HTC~無辜的受害者。。。(無知半年、拖半年,一年很快就到)NOKIA~被看扁的傢伙(出貨量應該不如預期)ST~我老大。。。一切都在算計之中!
本來就不是HTC的錯意法跟NOKIA簽的合約HTC怎可能看的到內容...這件事對HTC影響不大意法還是會再出貨給HTC..但型號可能有所變不能在荷蘭販售ONE對HTC也影響不大因為荷蘭本就不是HTC的戰場(荷蘭人口16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