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eleton0617 wrote:
閣下還在做夢否??法...(恕刪)
我看你才是發夢吧
買到瑕疵品不能退款!!?要求退款叫不合理?!!!
那廠商生產都不用在意品質了??良率低也無所謂?
品管也可以不用做了??店家也可以明知有問題的產品照樣用市價賣出?
閣下的言論和想法是想助長奸商當道嗎?!
民法的瑕疵擔保責任指出出賣人有交付完整無瑕疵物品的義務,你以為完全免責嗎?
買到瑕疵品的人可以主張退款!還叫於法無據嗎?
最後這和民主有什麼關係???!
這是買賣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你會不會扯太遠,什麼過度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