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udxp wrote:我不喜歡用護衛隊來對號入座但是我發現某些人真的也是神邏輯耶那我就說幾點就好第一HTC工程師說"刮痕並不是造成黃斑的原因"第二HTC工程師也認為"螢幕有我反應黃斑的問題"第三螢幕黃斑不是人損第四我報修的是黃斑 其實就跟修車一樣關鍵字"總成"雖然是不同部位受損,但卻是無法分開來處理.本來 HTC 可跟跟零件商做交換件.但因這傷痕變成"人損"之前也因壞軌送修過硬碟因上面標簽贴紙判定人損.我也想不懂 標簽贴紙 跟 壞軌 有啥關聯?
今天無法分開來修 不是消費者造成的問題無法分開來修也只是廠商單方面的說法日後廠商為圖方便 不管什麼都整組一起換 通通都說無法拆開來修就好啦大家就都什麼都不用修了無法分開修是HTC的問題 HTC的技術不足 應由HTC自行克服 克服不了問題就自己吸收價錢怎麼會把自己的問題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cloudxp wrote:D大,所以您覺得這是...(恕刪) 其實以材料觀點來說客服的說法不算錯現在LCM都是一整個整體,如判定這個零件上有個人因素他是可以拒絕你。(類似保險求償一樣,先病發導致撞車求償會有問題)但剛上市的新機如果要做服務口碑的拒絕這種明顯有瑕疵的零件更換觀感就很不好偏偏HTC以前在老腸粉心中最大的優勢就是服務口碑 囧連續修不好就算了,可能是技術或設計問題現在有點砸招牌的意味
victury wrote:其實以材料觀點來說客服的說法不算錯現在LCM都是一整個整體,如判定這個零件上有個人因素他是可以拒絕你。(類似保險求償一樣,先病發導致撞車求償會有問題)但剛上市的新機如果要做服務口碑的拒絕這種明顯有瑕疵的零件更換觀感就很不好偏偏HTC以前在老腸粉心中最大的優勢就是服務口碑 囧連續修不好就算了,可能是技術或設計問題現在有點砸招牌的意味 以後廠商乾脆說整隻手機無法拆卸,只能換機所以不管哪邊故障,機身只要有刮傷就不能保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