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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腦 wrote:
HTC要負責台灣人做...(恕刪)
我也覺得HTC要負責,這樣跟電視購物上那些賣減肥藥的有什麼不同
根本就是不實廣告嘛,
可以看我在另一篇的回文
有夠誇張,htcsense.com寄給我的認證信竟然無法認證
這下糗了,連自刪帳號都不行,客服的回答更另人抓狂
mjsonxx wrote:
這是HTC Sens...(恕刪)
那麼,就向政府"投訴"HTC的服務條款有不合理待遇/高誤導性廣告/長時間、過度不合理的機能停擺"吧。
不一定每一個申訴的都會被接受,但"重點"是把"HTC服務條款的不公平/不合理性"傳遞給消保官。
樓上也說的好,在官方發布會上,執行長都也用這個功能大力打廣告了。
起碼,可以要求消保官強制勒令HTC的廣告一律用大字登上"本產品/服務不一定有效"之類的警示語吧。
我覺得HTC站不住腳,因為樓主並不是唯一一個遭遇此類情況的消費者/受害者。
我也不同意對這件事"摸摸鼻子,自認倒楣",或是什麼"花錢學教訓"的X話。
因為,根據HTC廣告和執行長所傳遞的印象,讓大眾消費者認為:"掉手機是可以防止、挽救的情況。"
最後,樓主,我也不建議你那樣自嘲自己"笨台灣人在作夢"。
我們大家都是人,現在不正是文明的時代嗎?
沒道理接受不平等的待遇,尤其是對方還是和我們一樣的"台灣人"。
身為一位誠實的效費者,只要你付了錢,
那麼,
你爭取你身為消費者的權益是天經地義的事;
沒有任何人,我重複一遍,沒有任何人能對你為自己爭取權益而說三道四。
就算今天你是一個人,被一堆護航的、白目的、無聊的...等等各式各樣的人冷嘲熱諷,也請你一定要堅持自己的立場和原則。
因為,"公理自在人心"是一回事,
但是,沒有行動,等於沒有公理。
說的不好聽一點:
別人自我奴化,並不代表自己也得被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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