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申訴有一定流程的....
之前在購物平台買了衛星導航,結果收到了機王.....
所以...
當機頻率超高!動不動就當機...衛星訊號在市區也會無法定位... 部分功能選了也無反應...
黃**朋友您好:
我們已經收到您的退貨要求如下,宅配公司將在3個工作天內與您聯繫確認取貨事宜。
請注意!
請您務必保持商品完整之包裝(包含主機、附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等)。並以送貨廠商使用之
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
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無法退貨或須將損壞費用於退款中扣抵。
想不到...
您好:
很抱歉~
您的訂單:RM100707....廠商檢測後發現商品刮傷,退貨商品須保持全新完整,目前需暫緩您的退貨申請處理,煩請您再來信或來電客服中心與我們聯絡,我們將儘快為您說明確認。
因退貨商品刮傷,若您要退貨,需支付整新費用400元,
請您於7/20前轉帳400元至081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分行 / 帳號...
香港商00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為了加快您相關處理的速度,請您將轉帳明細表影印後傳真至(02)......,請註明姓名/電話/訂單編號等資訊,我們將會在確認收到您的帳款無誤後,為您辦理退款流程。我們將於收到您的來信後1-2個工作天內回覆您,
若有造成不便,懇請見諒。 客服專線:(0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AM9:00-PM6:00(不含例假日)
當下認為不合理,而且認定是巧立名目收手續費....(就跟你耗了!)
所以...
商品明顯瑕疵旋即退貨,退貨卻以商品刮傷為由求償,不能接受!
過沒多久...
您好
我們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正在為您查詢中~
請您再稍等一下...一有消息將馬上回覆給您 (感覺還不錯!)
沒想到...
竟然收到兩張照片...還用紅色圈圈把他們說的括傷圈起來......

所以我就...
商品拆封後,唯一接觸商品的只有我的手跟GPS上的觸控筆,狂當機,在市區定位一整天又定位不到(無遮蔽),部分功能又沒反應,旋即辦理退貨又以商品刮傷為由須賠償才能退款,我實在不能理解用手摸都可以讓他刮傷的商品為什麼不能退,煩請轉告!!商品差不是我的錯!!!也不是你們的錯!附上的照片已看過,身為購物平台龍頭及客服單位辛苦了!為了保障你我的權利,我想還是請消保單位來鑑定相關問題!!
沒多久...
您好: 很抱歉造成您的困擾。 關於您的問題我們非常重視,目前已請相關人員為您處理中,待有進一步的消息,我們將立即回覆您查詢處理狀況。 造成不便之處,請您見諒!
之後又是客服打電話來又是免費處理...又是給折價券...又是請我一定要回覆問卷對於此次處理滿不滿意的!!我只能說...人善被人欺!
SOP
1.完整的陳述事實...不可以有任何情緒上的批評!如果你是PO在網路上!因為只要店家有心都可以告你
2.不要怕麻煩跟他耗!
3.關鍵字"消保單位"
之後對上旅行社也用上同樣方式...什麼簽約不能退...不能改...會違約...錢沒收...通通都是屁!
最後還不是一樣道歉加附上優惠券!前提是...錯不在你!或雙方都有疏失就一定要據理力爭...阿如果明明是你錯又去鬧你會被打臉喔!
stevelee1203 wrote:
我才說就算可以換電池
那個背蓋我才不想天天拆
以前我用非智慧型的SONY S700,K800
就是天天拆蓋換電池
用不到一年背蓋整個變鬆鬆的
質感都沒了把SONY MARK遮住簡直跟山債機沒兩樣
當年也是一隻破2萬的手機
所以就算後來我換了DHD ,J給女友
我就決定不管他能不能換電池
那個背蓋我決不去拆他
一直用尿袋. 當初為什麼蘋果出不換電池的IPHONE
我相信也是一樣原因
就是不想使用者自己拆來拆去拆久拆到手機都壞了
不過這個維修品質的確要改善
只是樓主就算自費修到跟新的一樣
繼續拆背蓋跋SIM卡
我想沒多久還是又拆成哩哩臘臘
樓主如果確定不修
要不要1000元便宜賣我阿
我自費去修
要的話請私訊給我
小弟我也是使用sony ericsson早期的K750I使用了6年 被蓋也是拆了很多次~
不過密合度都挺不錯的耶~
在來小弟換得手機是Nokia N97 MINI(這隻手機我一開始拆背蓋直接讓我手指流血,很難拆!)
不過知道訣竅以後也是可以正常拆合
就這樣用了3年也是很密合~
現在的NOTE2也是 一開始不知道怎樣拆比較好~
後來換久了以後 就知道怎樣拆比較不會讓背蓋損壞!
可能在拆背蓋的時候還是需要一些訣竅~
拆合的確是會磨損背蓋~
不過小弟比較幸運都沒碰到
flycode wrote:
已變形/受損的外殼,...(恕刪)
已變形/受損的外殼,拆開檢修之後組不回去,並不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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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判定拆開檢修,可能會造成損壞,應該告知使用者,經使用者同意後,讓使用者自行承擔風險
是因htc沒先告知將變形的外殼檢修/報價可能會無法裝回,htc才要認賠這2千元,
但若原po簽名的那張檢修單上,已把這部份寫出來,則在法律上htc可完全不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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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沒告知拆裝檢修,可能會造成新的損傷!
2.就算htc將新的損傷寫在檢修單上,但沒事先告知使用者拆裝檢修,可能會造成新的損傷,這樣會沒責任?
(難道把別人東西用壞,只要事後告知對方,就沒事了嗎?)
3.原先受損的情況,雖跟維修後損壞為相同零件,但受損的位置明顯不同!
人從高樓摔下來,頭骨/肌肉都斷了,只剩皮連著,
結果收屍的一搬動變成身首異處,死者家屬吵要恢復成頭連著身體時的全屍,
本來就是收屍的衰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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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個人手被刀子劃傷,去看醫生,傷口不僅沒得到妥善的治療,手反而骨折了,
這樣誇不誇張?
soso5201 wrote:
=>今天一個人手被刀子劃傷,去看醫生,傷口不僅沒得到妥善的治療,手反而骨折了,
這樣誇不誇張?
送修前的正面照片,殼都已扭曲變形,且有折到! 殼才多厚而已?
送修前音量鍵已掉出來,你自己裝不回去,原廠也不肯裝,你又說原本都好好的可以用?
明明就是送修前"機殼"的骨頭已斷了,只剩皮肉連著,卻扯成只是皮肉傷? 你說誇不誇張?
是你在檢修/診斷之後不想花錢治療,並不是醫生不做接骨治療好。
醫生治療骨折時,也同樣要用X光機台照相(檢修/診斷),
可能醫護人員把骨折患者抬上抬下後,四肢的某一肢就留在X光機台上了!

這就是原本就已受傷害,但還沒動手術前"檢修/診斷"時,又造成無可避免的損傷。
診斷造成某一肢留在X光機台後,患者又吵著不想花錢,不想在這個醫院接回去,
卻要醫護人員恢復到X光診斷前只剩那一點皮肉連著的狀況?
遇到這樣的患者,你會不會說醫護人員實在是衰小?


我前面也說了!
HTC之所以要為這人為的損壞,原本收4千再減收2千,就只差了個告知義務!
在法律上,若消費者不知骨頭已斷只剩皮肉連著的狀況,
原廠雖然未告知,但事實還是如此,就算上了法院,因原廠已盡到義務,照樣可不必負責。
在手術/送修前都要簽一張單子,上面大多有印醫院手術/原廠維修應告知的注意事項,
這就是醫院/原廠用來避免"告知義務"的法律責任,但大多人沒看就簽下去了!
難不成遇到每個消費者,都要當成只有幼稚園畢業不識中文,
原廠維修時每進行到一個步驟,都要從頭講到尾口頭訊問+告知+錄影錄音存證?
但因法律上還是會有爭議,原廠為了息事寧人,自認衰小,才減收2千元認賠。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