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rovement wrote:
確實是真得很有形象概念,跳脫整個局限於手機的廣告,很有開發無限想像的空間。不過,這廣告不適合在台灣,台灣教育下的思考和自由發揮是背道而馳。如果是用手機有幾核心、記憶體多大、畫面幾吋、像素多高,那台灣人就會很喜歡,畢竟台灣和藝術創作是掛不上鉤,但和硬體理工是很密切結合
這個廣告至少我放給辦公室的美國同事看,每個都覺得很有趣,也有跟著一起造句的
在大陸就算真的被稱為火腿腸也沒關係,至少在消費者心中留下印象,畢竟這廣告就是為了提升知名度
一堆人嫌廣告中沒看到手機,讓我想到不久前這則新聞
議員說少年Pi劇照沒置入行銷 網友討伐:政客眼光短淺!
我想台灣不少人就跟那幾個台中市議員持有同樣的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