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篇 我後悔買了HTC Sensation!! 有人有存圖片嗎?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媽 我在這裡(揮手)
01比戰場可怕
建議01成立法務板
以後要告先給板上定奪

減輕政府法院及其他相關行政機關的付擔
我竟然都看完回覆了
吃飯去
不長眼 wrote:
水喔網路言論已經有廠...(恕刪)
要找事故真相,請搜尋"事故搜尋網"(希望讓發生事故的人都能找到真相)
chingchih.wang wrote:
媽 我在這裡(揮手)...(恕刪)


雖然我覺得看戲搧風點火才最該死
不過我還是忍不住想



媽我在這
話說..FB點讚都會被告..

不知在這危樓內..

佔位置吃G排喝奶茶看戲有沒有事..

嘿..阿母阿爸..哇地加~~~
好熱心的粉絲, HTC的業務自然就會處理了, 何必那麼緊張, 就爲了怕手機拿出來不夠炫耀?

Yeiaooplndck wrote:
好熱心的粉絲, HTC都不在乎, 何必那麼緊張, 就爲了怕手機拿出來不夠炫耀?


要炫耀買iphone就好了
拿hTC一般人根本搞不清楚是哪支

而且有人願意處理不實言論不是件壞事

中和小黃 wrote:
要炫耀買iphone...(恕刪)


HTC 也不錯, 很炫啊, 但是是樓主自己怕手機拿出來丟臉, 很虛榮的想法
手機自己用的高興就好了, 還要在乎別人看起來是不是很高尚?

況且 HTC 又不是小孩子, 你以為那麼大的公司沒有網路行銷嗎? 使用者未免煩惱太多了

Yeiaooplndck wrote:
HTC 也不錯, 很...(恕刪)


說真的他要在自己的blog,自己的論檀,自己的網頁,自己錄影片上傳youtbe
要怎麼講都是他家的事

放在公共論壇就要為自己做的事負責
有時候就是嘴太快
造成自己的困擾,知道痛苦了吧
如果樓主堅持提告
其實樓主提的那一法條是法官是可以判你賠償名譽損毀
所以真的想躲還躲不了
不過大家都看到了,算不算公訴罪!?
如果是公訴罪,樓主想撤也撤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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