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ntgle wrote:
搶攻高階市場
北亞區...(恕刪)
1。一個排名在“others" 卻把假想敵訂成apple 我就是要賣的和iphone一樣貴 事實證明消費者不買帳 再就產品內容看 水果單一機種一年就有一億支 HTC單一機種可能連三百萬支都沒有 水果的用料和技術上的創新 你就是比不上 你卻老是要賣跟它一樣的價錢 當然是賣不動 光一個金屬機殼 同樣號稱金屬機殼 但水果用的東西就比你貴多了也好多了 東西沒有水果好 卻賣跟水果一樣價錢 更不要說品牌價值和水果差多遠了
2。應該把假想敵設成 LG才對 把二萬規格的東西 用1.5萬來賣 市佔才會上來 有量才能談cost down 沒量一切都白談 看看LG的OIS 雷射對焦 都很早做進去 但價錢都往下壓 . HTC老是要訂超高價 沒量 你的成本就高 賣不掉 就變庫存
陽光信兒 wrote:
萬年老梗口號,打高...(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