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媒體人,拿HTC新機桌布,當成它牌(OPPO)的宣傳照.

你還是沒法說清,為何你用媒體人自己
腦補的文章,推到oppo官方去

在htc版可也是有人把LG G6的正面版型
ps成htc 11唷

那這算是htc盜用了LG?htc官方必須負責?
還是要LG粉也如法炮製開版
htc宣傳照使用LG G6正面?還是說
抄襲?

那 U ultra是不是也抄襲LG V20?
不必如此氣憤不平

畢竟現實上,oppo官方確實也沒用
u ultra 的桌布發表任何宣傳,不是嗎?
那你這行為不也是跟那些h黑一樣?
見到黑影就開槍

當你為htc感到不平時,是否也該同理心
該為oppo官方沒做的事報不平?

你既然也是圖文創造業,當有人打著你
的名號,發表仿制圖,然後又有人
在網路上指責你盜圖,你又如何看待?
甚至指責你的人還說你為何不去管管
打著你的名字盜圖者,這你會有怎樣
的心情與看法?
fet43988 wrote:
終於有時間上來回文了...(恕刪)
70樓已經有人把原圖出處貼給你看了,你還在這邊一口咬定抄襲桌布,你無聊不無聊? 本來就是外國人做的htc vive smartphone 的渲染圖,當然用htc uu的桌布,網路上有人弄錯圖,與OPPO何干? 照你這麼說,任何人只要在部落格貼張三星note8的渲染圖,然後稱讚一下htc U,就可以證明HTC U抄襲note了? htc必須負責? 無聊透頂。
其實從一開始這就是一篇沒意義的文章!
fet43988 wrote:
好了,自己回給自己...(恕刪)
我說那圖片會不會根本放錯
最後那張是ocean的邊緣觸控啊~
請問這是10嗎?

請問這是10嗎?

請問這是10嗎?

請問這是10嗎?


答案都不是
但這些圖都是HTC 10在發表前新聞報導出來的
圖1新聞,圖2新聞,圖3新聞,圖4新聞

在這種時代還有人不會判斷新聞價值
我還真是醉了
不過卻會上Mobile 01
我也真是醉醺醺了

然後網管再做什麼
毫無證據黑 OPPO 沒關係?
這文章還活超過1天,不用進桶?
真的是醉到不省人事了....
fet43988 wrote:
好了,自己回給自己,...(恕刪)


前面都有人找出來這根本就是hTC渲染圖,跟oppo壓根就沒關係,還在那裡裝瞎,你難道都沒發現甚至連01最鐵的那幾位H粉都不敢再發文挺你了嗎?
HTC主題設定裡寫的是台灣用語桌布不是大陸用語壁紙。
fet43988 wrote:
終於有時間上來回文了...(恕刪)

你連重點還搞不清
已有大大在前面指出你的錯處
你要選擇性無視他,繼續抹黑oppo
記者不也都做這種事嗎?
「聽說你xxxxxxx .. 沒有?!給我拿証據出來!」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1. 我在Mobile01,Android/HTC版上,這裡不是一言堂,
若您不同意我個人的想法,您可以按左上角的←,離開此頁面,
而不是要求網管刪除此文章,若要刪除,請一視同仁,
將這些Mobile01 rumors'並在手機未上市/未公開前任何夢到的討論文一併刪除.

我怎麼有一種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拉屎的感覺.
您好,我這是在Mobile01,Android/HTC版嗎?

我曾在Androidcentral M8版塊,幫大陸朋友推廣他用Canon拍的M8手機美圖,
並附上他個人微博Link.並私訊版主B.Diddy,我只是想在轉貼朋友的美圖時,
附上他個人微博,因為圖片不是我拍的.

若Mobile01,Android/HTC版版主,刪除了此篇文章,
那是否以後所有有關HTC未正式/公開發表的夢到的新聞,討論文章請全部刪除.

2. 致race6061 #87樓
因為想一次回文,我不需要/不想要/不樂意看到01上的HTC鐵粉加入此篇文章的討論裡,
沒必要去引起其他非HTC粉絲的任何攻擊,當然此篇文章引來很多黑粉攻擊,
這個請君入甕來撕逼,大概知道哪幾個id account的政治立場了.

這僅僅是我的個人行為.我想表達個人想法在 #80樓,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66&t=5123896&p=8#64060179

當然,我也很謝謝您,以及其他網友的大力撻伐,讓這篇文章在一天內迅速刷新,
刷到89樓,來到第九頁.
若您想繼續或其他網友想繼續,那就來繼續回文刷新此文章,讓這個討論,
持續站在Mobile01,Android/HTC版的第一頁,前幾篇文章.

我看到一些HTC Romer大神,在小眾經營的網頁上,發布ROM,發布技術帖時,
他們的回文率,他們的點閱率都好低.我得說,真正在搞技術的人都是寂寞的.

而我這個撕逼手法,也是與這些大陸Romer大神學習來的.
有些內幕是,微博的博主們會互相撕逼,藉此拉高漲粉.
但請注意喔,我與各位網友對話時,盡量是愉悅的口吻,並針對我所在意/過不去的點來討論,
我不會去打壓您的言論.
其實,您與我,也就是政治立場不同.
在台灣論壇,希望您與我有同樣的胸懷,我不同意您說的,但誓死捍衛您說話的權利.


3. 若您想快速瀏覽我個人論點,可以前往快速樓層#80跟#91.
歡迎繼續刷新此帖,讓此帖站在Mobile01,Android/HTC版的第一頁.


不明真相的繼續不明真相.
吃瓜群眾的繼續吃瓜,給大家一個茶餘飯後聊天的話題.
以上,謝謝大家.


王子大人くん wrote:
請問這是10嗎?請...(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