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早上的這篇 後悔買了HTC感動機發文要對自己負責,尤其是因為衝動而發文捏造不實毀謗會吃上官司的,不管是不是工讀生都一樣七千賣不掉,五千才賣掉,事實是根本沒賣掉繼續用換了三次是不是事實也不知道呢等到收到傳票才來後悔來不及的,就算刪掉文章,主機那邊還是有紀錄別拿自己開玩笑
秋羽夜雪 wrote:看了早上的這篇 後悔...(恕刪) 說真的.如果那位樓主手機用的這麼不開心.我很願意用1萬收(總比他賣7仟來的多)這樣我的desire就可以退休了(可是他都不理我呀)ps.收的前提是..保固中.非人為損壞及原廠的盒子囉~希望那位樓主能看到這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