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購買一支NEW ONE1/2發現首頁鍵旁有漏光及機頂有縫隙,打電話給HTC客服建議我回原購處處理,當天回原購處詢問,可能是原購處燈光太充足,看不出有漏光情形,但可確定的是機頂沒有密合有縫隙(靠近電源鍵處),原購處說要送HTC原廠檢測,目前手機已給原購處送HTC原廠做檢測,尚未拿到手機當初發現瑕疵送回原購處的時間尚未超過7天鑑賞期,想請問這種情形可以在原購處拆新盒換新機嗎?還是只能送回原廠做檢測更換?因為不太喜歡剛買新機就送原廠換整新機,感覺像是用原價買二手良品
csc129015 wrote:12/27購買一支N...(恕刪) 從出廠的序號來看,您的機子日後紫光的情況比較可能會出現,您還是送修,更換十月以後的機子比較穩當一點,因為在十月份以後的機子,相機鏡頭已經更換,您的機子看來是九月的機子。所以送修更換十月以後機器吧。序號的看法:FA,HT代表台灣生產,3代表2013年,9代表9月,A代表10月以此類推。
AJ Liu wrote:七天內可以換不過你都...(恕刪) 因為原購處(通訊行)是說要送回HTC檢測 就讓他送了那所以在7天內只要有瑕疵是可以要求拆新盒換機嗎?還是要看瑕疵的嚴重性?jamechen1112000 wrote:從出廠的序號來看,您...(恕刪) 謝謝你的提醒,到時會在注意是否有紫光情形^^戀夏524 wrote:這個露漏光好像很多人...(恕刪) 有時會在暗處使用手機很明顯也蠻在意的,已經送了不過是由原購處做代送,會拖比較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