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off wrote:
你是指Apple嗎? Copy Sony的.
早期Sony 做出第一台Walkman時, 後面很多廠商跟著做...
Walkman 不就是長那樣, 你有聽過SONY 告過誰外型模仿嗎?
我沒有指誰?
我指的是自己設計團隊都對自己產品公司的產品跟人家相像而感到遺憾的公司,
我想蘋果並沒有這種人
SONY要告也要有專利才行,
請你先拿出SONY的walkman設計專利,好嗎?
如果SONY有這樣的專利,
我支持它告抄襲的廠商,
這樣才能逼抄襲的廠商設計出自己的外型
Schindler wrote:
是非對錯 法院自有判...(恕刪)
iceoff wrote:
一切都是商業模式...
ZARA 每年都模仿, 每年都被告, 每年都賠錢, 也每年都這麼做...
法院也不代表就是正義或對的.
嘛... 你案例看多了就可以體會... 別把自己的世界弄得那麼小.
如果今年三星跟Apple 互相告50場官司, 各贏50場, 那是誰在硬凹呢?
不是一場官司決勝負的. 不要單看單一事件, 事情沒那麼簡單.
題外話:
我不買三星, 因為我反韓(自己家跟朋友有受害過),
我不買iPhone, 因為對我來說螢幕太小, 而且裡面的關鍵零件大都是三星的.
我不買HTC, 因為我對HTC買S3這事很反感, 大都的錢都進入個人口袋, 對我來說是變相掏空.
我不買SONY, 因為釣魚台事件.
唉... 我很可憐的, 可以買的手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