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ero0939 wrote:
我再來重申一次我的看...(恕刪)
Apple有跟全錄買專利(利用股票等方式), 且全錄那些研發人員後來通通都被Apple挖角走..
而且全錄的介面到後來Mac上市時又有很大不同, 因為有大改過
這跟MS直接抄Apple介面的作法可完全不同阿..
kmj3943 wrote:
非常之意外
一般會影響判決的證據 都會被批准呈上來 Lucy Koh看來不簡單
Apple是美國公司 這案件又是在美國加州靠近Cupertino的San Jose審理
已經讓這案件看起來有點失公了 可惜
建議應該讓這案件轉移到別州去審理 不然至少要把Lucy Koh轍換掉
heero0939 wrote:
Apple是先抄才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