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ice wrote:這位 新魂 回你的應該是指這篇吧~ 不是耶!是一篇在說note3的,最近的文,可是翻不到我也覺得是草莓無誤認識警察沒有這麼厲害吧認識流氓我可能還會比較怕但你又不知道我是誰住哪反正酸人,罵人不帶髒字就好站住腳了
NewSoul wrote:別酸他了啦,我已經p...(恕刪) 千萬別心存僥倖刑事責任上可能很難成立但是民事責任損害他人的人格權,就可以請求精神撫慰金(民法第18條)看看那些罵人三字經的,一個字賠多少錢吧罵別人文章蠢的...如果被法官認定侵害他人人格權,要賠多少,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如果是我,就會告你民事...如果你嫌錢多,不怕麻煩,當然可以繼續罵別人但小心不要踩到地雷...我沒別的意思,純粹告誡而已,網路上發言還是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