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183 wrote:所以這次的事件一定要...(恕刪) 所以這次的事件一定要能在大陸市場引起迴響...一旦大陸的網民能, 能有這次在台灣的反應, 那三星這個公司就真的玩完了, 我看整體營業額少個20%有機會... 那股票不跌個一半看看...三星好像只剩手機在賺錢,利潤很高,如果如你所說,他只變成小賺.
公平交易法有以下規定:第 22 條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第 37 條違反第二十二條規定者,處行為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