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uarea wrote:消費者貪婪?你今天去餐廳吃到食物中毒送醫院,餐廳要你拿發票出來還要拿回從餐廳打包的東西才給你賠償請問誰敢這樣幹的? 這是因為假設你食物中毒的事證明確(醫院檢驗)而且食物中毒的醫療費用賠償比一頓餐費高多了你也可以Note 7留下來繼續用,用到爆炸之後再向三星打官司求償,爆炸事證明確,也許可以賠個幾百萬或上千萬不過我想應該沒幾個人願意這麼做
tommyrace wrote:捐慈善機構對獎,就...(恕刪) 謝謝大大!不過消費者現狀並不是退貨喔不安全有瑕疵產品應當"收回"退貨是原裝物品完整包含發票 這無庸置疑現在是產品不安全有瑕疵要以主動無條件 "收回.回收"怎麼都是在困擾消費者呢!?這不合理唷!還有台灣三星麻煩消費者花時間花車錢去指定智慧館 是填寫"消費者退貨申請單"應該是不安全瑕疵物品收回單之類的申請單吧 有點在玩文字遊戲拜託....這完全想避開責任這應該是要正視的問題 而不是被洗腦退貨 是"回收不安全疑慮有瑕疵產品"才是
為什麼退25500會很奇怪?一直吵要回收所以要原價買回,可是你沒有發票你怎麼證明你當初是多少買的?要求用定價也很奇怪明明很多人就不是以定價買的,各退一步有什麼不好?我相信沒發票25500的價差應該是三星的一個平衡點了吧?連那些用續約明明只付了幾千塊,還是可以退2w多,擺明了就是賺,為什麼你確不會想說拿你應該拿的就好?台灣的通路這麼多這麼複雜,我覺得在你沒辦法證明你多少錢購入,別人要如何以原價買回?規則要統一,不然就會有人開始鑽漏洞。我不覺得沒發票退25500有什麼問題
1.如果有合約 可以選擇回電信公司解約 退原價(低於25500)。也可以用無發票退255002.網路買的 低於25500 都可以退255003.高於25500 有發票遺失,是可以申請補發,去退發票金額我覺得大部分的消費者都可以解決問題如果買高於25500以上卻當初沒發票 你應該去跟店家要求補發,不然去檢舉沒開發票召回 要不要賠償 交通損失 精神損失…。見仁見智吧手機25500 ,我是可以接受 先退機再看自己要買什麼手機我是不懂專屬配件為什麼不能一樣方式處理?(拍賣買的背蓋電池組啊)
怪了有些人都不覺得奇怪如果高資費續約Note 7, 0元所以三星手機回收, 就不用給消費者錢?想也知道哪裡怪怪的,我手機沒了然後每個月還要繳兩三千給電信商這樣合理嗎?退貨當然就是走退貨相關流程去退今天Note 7 是出嚴重瑕疵要回收不要用退貨的眼光去看回收退貨是消費者不滿意回收是產品嚴重瑕疵今天Note 7是哪個?會燒會炸是消費者的錯?要全面回收是消費者的錯?台灣方面還在玩"開放退貨" ,國外一開始就是 voluntary recall當然要先設一堆條件然後慢慢退少退一隻的錢可以請幾個工讀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