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仿冒品~另類開箱文= ="


雅爾斯 wrote:
我真的是跳到黃河也洗...(恕刪)


記者,
說話也要負責,
扭曲原意,
看它會不會PO道歉文
DiscFull~不用啦!還道歉文勒!沒有這麼嚴重啦!
只是本人心有一些感想.就是好像大家都忘記一隻手機基本的用途是要作什麼的喔?是否就是只要用來方便聯絡事情的勒?對吧.那大家再想想如果你今天的工作環境是那種爬上爬下.風吹雨淋.粉塵超多的惡劣環境.叫你買一隻1W5-2W的手機你會用下手嗎?而且手機的功能實用度不都是取決於自己嗎?像我當初要買山寨機就是因為第1.雙卡雙待因為本身有一個號碼公司又分配一隻手機號碼.再不想帶那麼重的東西在身上時山寨機是否就是一個選擇勒.第2開拖板車下雨天客人老闆電話來時響要不要接?要吧.偏偏這時還得下去拖板換板.你的1W2W的手機要淋雨嗎?不要吧.第3下車換板因為天雨滑了一下.手機飛了螢幕破了.沒手機你工作就不作了嗎?要吧.諸如種種一大堆理由請問一下各位您的手機是錢是寶還是只是一個用來聯絡的工具勒??想想吧............
其實也不用說明了
沒看完內文就回文的人
基本上你解釋的再詳細
他們也看不到
雅爾斯大
感謝你
帶給我們一整天的歡樂
永遠支持你
也祝你後續處理順利
(f)
回來了冏大了這下.終於知道為什麼各位大大說跟網警.報案........都沒用的原因了.答案就是:三星含SAMSUNG等等等的字樣.在台灣還沒商標註冊登記通過.所以~沒有苦主.對於詐欺以及侵權完全不成立.
申請案還在審核階段.而且台灣三星在今年2012年2月才申請...綜合以上種種大家以後買三星的手機.相機包含腳架等等細小的東西只要是三星SAMSUNG字樣都不算侵權.也構不成詐騙.所以大家自求多福了.......
自由時報那個記者真的眼睛瞎了,沒搞清楚事情正確與否就說樓主貪小便宜,真是媒體之恥- -
我很想請問一下那個記者為什麼"殊不知是他買仿品錯在先?"
本來就是要買"仿品",法律有規定不能買"仿品"嗎?法律更有規定買仿品就不受買賣相關的法律保障嗎?實際商品與拍賣標題本來不符合,單看這樣沒構成案例嗎?
山寨不山寨,仿不仿?也要看有沒有被告侵權成立吧,要不然只是極類似而已,要不然市面手機很多長的都一樣,難不成,假設今天三爽出了一款和htc外觀極類似的手機,但htc沒提告,三爽的手機就是被稱做山寨htc嗎?那買到山爽的手機有問題還是有買賣糾紛,就要被冠個誰叫你買山寨錯在先嗎?

自由時報記者麻煩解釋一下~~人家也沒說買山寨機是為了貪小便宜,說真的我覺得這樣有些毀謗成分在。
"自由時報記者"~你有擔綱出來解釋嗎?我看沒有~因為我從來不看自由時報.如果有朋友來過我家就知道自由時報的報紙是用來作啥的.給我家"露比"墊盆盆的~"~我不是啥藍不藍綠不綠只是說真的有時覺得它們的報導.很不客觀~~~很沒擔綱""""所以我才會在上上一樓說不用啦!還道歉文勒!沒有這麼嚴重啦!因為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雅爾斯 wrote:
非死不可相簿對不起因...(恕刪)

這種腦殘垃圾機也敢拿出來賣
送給我都嫌麻煩
該死的山寨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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