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麵 wrote:
蘋果樹大招風??
說是咎由自取還比較恰當吧,到處告人才落得到處被告。
被人告得多和告人多不多並沒有因果關係,
三星被人告的次數只會比蘋果多 不會比蘋果少,
蘋果被告的案子有許多都是被專利蟑螂告的,
蘋果無法告這些專利蟑螂,
而這些案子 三星也大多數為共同被告,
還有許多是三星被告 但蘋果沒被告的案子,
這麼說來,三星也一定是到處告人才落得到處被告?
說到最咎由自取的應該是抄襲別人的暢銷產品,
造成人家的損失的這種公司
La麵 wrote:
LG最近新機不也是被說像S2?蘋果怎不也一起告下去?
一款賣一年的策略開始失效,所以找更大的樹來陪葬吧。
如果告倒對方卻無法取得一定數量的損害賠償,
那是告心酸的嗎?
蘋果與三星的律師費早就已經超過一億美金了,
也就是這樣的大規模專利訴訟戰,
沒有準備個一億美金是打不起來的,
告LG也要等LG有那個被告的資格吧?!
要不要主張自己的權利那是蘋果自己的事,
別要黃帝不急 急死太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