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hungtom wrote:版主:1.請問你要告...(恕刪) 看來一堆人都以為只能告刑事...只要告民事求償金神撫慰金就可以了(民法第18條)先告個50萬再讓法官去砍價很好賺啊...之前有案例,罵別人三字經求償50萬元你認為可以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