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Note 7沒發票只能退 $25,500

ho890012 wrote:
不是沒有發票才是25500...(恕刪)


所以重點在於今天錯是誰造成就要去承擔啊

沒道理錯不在消費者,卻要消費者承擔後果?

好像跟25500離題了~哈哈哈
waiting543 wrote:
25500就是「未稅...(恕刪)

不對
25500根本不合理
消費者花26900買手機
現在出事三星要收回
為什麼只有25500
就算消費者買價是25000元
是買賣雙方你情我願
和三星無關
三星一樣要花26900買回才合理
因為問題不是消費者要退貨
而是三星要回收產品
只要有買賣政府都有課稅
明明是回收不是退貨
和稅無關
這筆稅政府本來就該收
三星扯到稅只是想減少損失
沒考慮到消費者權益
不管有沒有發票都有用26900回收才對
台灣奧客就是喜歡貪小便宜因而失大,在來上網到處抱怨發牢騷,法規就擺在那邊,買東西沒給發票就是商品未含稅,消費者幫助店家逃漏稅,店家還節省營業稅,消費者損失原廠的保固服務,雖然不是全部,但相信這次的絕大多數抱怨者都想趁這次賺取原廠退款的差價,各種自圓其說 自以為是的說法,真是無限上綱法規條款了,看起來好像不少人是認為買東西不含稅是合法化 是正確的?

芒果香茅 wrote:
台灣奧客就是喜歡貪...(恕刪)


您看看吧

不安全有疑慮瑕疵產品是 無條件收回.回收

既然您那麼有理 這您解釋一下怎處理!?

消保處指出,三星若確定產品有瑕疵,根據《消保法》規定,一定要協助消費者回收,並且負責賠償;而在《民法》方面,則還要負「瑕疵擔保責任」,消費者並可據此要求損害賠償。消保處並提醒,「瑕疵擔保責任」有相關期限規定,要特別注意是「購買6個月內、交貨5年內」。
明明美澳都是召回
就台灣是退貨
還要被刁還要少退1400
還要忍受你們這群正義***粉
台灣的***消費者真是慘
芒果香茅 wrote:
台灣奧客就是喜歡貪小...(恕刪)

三星已經準備面對其他國家消費者提告了
台灣要求原價買回竟然被當是貪小便宜的奧客
難怪三星看不起台灣消費者
我的Note7是在智慧館搭NP合約買的
為了退全額所以必需解約退款
(也就是解約+退當時的買價)

昨天去辦解約退款時是店長幫我辦的
而他明顯的很不高興
表示會算術的人應該都會選無發票的方案(因為看起來退的比較多)
邊處理還邊跟我說 台灣人就是愛這樣 東拿一點 西拿一點

雖然我可以理解,他這樣做了白工還賠違約金
但我也不認為這是我的問題
難道26900-25500=1400的價差要我自己吃掉?

很抱歉 我就是會算術才這樣退 謝謝
手機剛買發票就弄丟還敢說,正常人都馬發票放在手機盒裡,免得日後有爭議時要用,而且有本事弄到一萬五還要人家兩萬七收回,不會覺得很不要臉嗎
kerr0226 wrote:
手機剛買發票就弄丟還...(恕刪)


都上市兩個月了 發票兌完沒中獎弄丟會很奇怪?
馬的都換過一次了還是會炸user也是莫可奈何啊
三星出包才在檢討消費者我看目前大概只有臺灣這樣吧…
貪心?我繳高額月租費讓手機續約比較便宜,這中間的價差是三星要求跟電信商算的不應該要凹消費者
總之只能說有買的人才會知道我們心裡幹在那裡
冰原狼神 wrote:
都上市兩個月了 發...(恕刪)
話說一般發票兌完獎就丟也就算了
需要後續保固的至少要保留個一年吧

我兩年前在神腦買的手機發票都還保存的很好咧
就算已經在神腦網站上登錄過、就算現在已經過保
我發票盒子都還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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