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ting543 wrote:25500就是「未稅...(恕刪) 不對25500根本不合理消費者花26900買手機現在出事三星要收回為什麼只有25500就算消費者買價是25000元是買賣雙方你情我願和三星無關三星一樣要花26900買回才合理因為問題不是消費者要退貨而是三星要回收產品只要有買賣政府都有課稅明明是回收不是退貨和稅無關這筆稅政府本來就該收三星扯到稅只是想減少損失沒考慮到消費者權益不管有沒有發票都有用26900回收才對
台灣奧客就是喜歡貪小便宜因而失大,在來上網到處抱怨發牢騷,法規就擺在那邊,買東西沒給發票就是商品未含稅,消費者幫助店家逃漏稅,店家還節省營業稅,消費者損失原廠的保固服務,雖然不是全部,但相信這次的絕大多數抱怨者都想趁這次賺取原廠退款的差價,各種自圓其說 自以為是的說法,真是無限上綱法規條款了,看起來好像不少人是認為買東西不含稅是合法化 是正確的?
芒果香茅 wrote:台灣奧客就是喜歡貪...(恕刪) 您看看吧不安全有疑慮瑕疵產品是 無條件收回.回收既然您那麼有理 這您解釋一下怎處理!?消保處指出,三星若確定產品有瑕疵,根據《消保法》規定,一定要協助消費者回收,並且負責賠償;而在《民法》方面,則還要負「瑕疵擔保責任」,消費者並可據此要求損害賠償。消保處並提醒,「瑕疵擔保責任」有相關期限規定,要特別注意是「購買6個月內、交貨5年內」。
我的Note7是在智慧館搭NP合約買的為了退全額所以必需解約退款(也就是解約+退當時的買價)昨天去辦解約退款時是店長幫我辦的而他明顯的很不高興表示會算術的人應該都會選無發票的方案(因為看起來退的比較多)邊處理還邊跟我說 台灣人就是愛這樣 東拿一點 西拿一點雖然我可以理解,他這樣做了白工還賠違約金但我也不認為這是我的問題難道26900-25500=1400的價差要我自己吃掉?很抱歉 我就是會算術才這樣退 謝謝
kerr0226 wrote:手機剛買發票就弄丟還...(恕刪) 都上市兩個月了 發票兌完沒中獎弄丟會很奇怪?馬的都換過一次了還是會炸user也是莫可奈何啊三星出包才在檢討消費者我看目前大概只有臺灣這樣吧…貪心?我繳高額月租費讓手機續約比較便宜,這中間的價差是三星要求跟電信商算的不應該要凹消費者總之只能說有買的人才會知道我們心裡幹在那裡
冰原狼神 wrote:都上市兩個月了 發...(恕刪) 話說一般發票兌完獎就丟也就算了需要後續保固的至少要保留個一年吧我兩年前在神腦買的手機發票都還保存的很好咧就算已經在神腦網站上登錄過、就算現在已經過保我發票盒子都還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