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hungtom wrote:版主:1.請問你要告...(恕刪) 可是我覺得誣告應該也是告不起來!!~~~因為,法條中誣告罪有一個條件我記得是必須像是有捏造事實,無中生有的門檻誣告罪才能告的成。用GOOGLE搜尋關鍵字"誣告罪成立"有一些文章可以參考看看!
F.U.01 wrote:蠢草莓 無誤 應該...(恕刪) 如果我是樓主告民事賠償這一樓這麼多罵他蠢的文章大概賺翻了...而且您的文章罵得很明顯啊...建議大家不要以身試法台灣不只有刑法,還有民法啊...
這篇自錶率超高!坦白說,看不懂內容能告什麼就是講話酸了點的私訊...反倒是樓主的氣度跟胸襟不大,連 姐姐? 姊姊? 的朋友當警察都搬出來了再次證明會吠的不咬人建議 Google 一下 姊姊 跟 姐姐 的差異
告不成,一個客觀的蠢字就要提告很難況且不是人身攻擊,而是對文章的觀後感反而你說對方沒頭沒腦,對方若覺得你罵他沒腦他也可以告你再來,如果你告不成會被反告污告相對的對方告你不成也可以反擊講到這裡,您不覺得很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