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7)今天下午買家打電話給我要求一起去解約

我跟樓主一樣是用續約後將Note7 賣人了.
這次的問題是聞所未聞,
當然買家的先生也很幫忙,
特地開車將手機退給我,我退原本賣他的錢給他.
然後到台灣x星說要退Note7 並改合約.
刷退後就續了一隻耀石黑的 iphone7 回來.
當初買方用較低價格買的note7
已得到好處
買賣雙方已銀貨兩訖
退貨方式是三星訂的
有問題的是三星不是賣方
賣方如果願意配合是開版賺到
賣方不配合也沒錯
銀貨兩訖後賣方就沒任何責任跟義務

總覺得應該是三星要來負責,因為會需要強制退貨都是因為他們,這時候要一起來撻伐三星賠償才對,反正真的有問題的也是三星,而不是2個人在吵。

或者就退他錢,可是退19000-(spen+充電組+禮券+購物金)-車馬費-人事處理費 =實際退款,他不接受請他上法院處理,然後你拿到手機之後就去解約吧,然後看看可以NP哪一家,再去名店NP,1399綁30個月也有折個20000元,全部轉預繳就好,也有其他更好的方案再去行動通訊版問。

mattchen123 wrote:
總覺得應該是三星要...(恕刪)


如果, 我是說如果, 買方對賣方提告, 按鈴申告的地點在台東市地方法院, 然後賣方就先要去台東市的派出所筆錄耶
再來, 開偵查庭, 要去台東市地方法院開
開調解庭, 要去台東市地方法院調解
調解不成, 再送到台東市地方法院
再次被駁回, 又送調解
再次調解不成, 又到地方法院
又被駁回一次, 送調解
又調解不成, 送地院
3次調解不成了, 可以送上去了
光是這些時間跟交通......
你確定叫賣家等買家告他上法院?

我講的只不過是訟棍最常用的手段
搞不好買家它是澎湖人, 小琉球人, 金門人, 馬祖人, 或者是在這些地方有親戚朋友.
上法院, 這一定是最壞的選項
退款取回手機,過程發生的手續費用舟車勞頓等可請買方部分吸收
賣家不協助是讓買家求助無門...
還是互相一下巴
難保下次遇到事情的是自己
也希望可以順利解決呀
不過如果過程中有爭執 那就請自己解決了
說真的
你完全不用理他
這是他和三星的問題
又不是你故意賣他有問題的機子
你有義務去吧 不然他手機放著爛?

AJHSU wrote:
當初我選擇續約,手...(恕刪)

不懂一堆人說樓主要去幫忙、要負責、甚至有法律上責任...
這件事樓主跟買方銀貨兩訖也毫無詐騙,
只是兩人合購一個方案而已,

續約者願意跟機主一起處理合約,
那是好心、道義上幫忙,
續約者要維持合約以及與機主的合購約定,
那也是完全合法的啊!!

還有人搬出法條、講人情義理,
軟硬兼施要樓主陪機主去解約,
有人想過樓主本身的"意願"嗎!?

況且始作俑者是製作了會爆炸的手機的三星,
掛了三星的牌子不就是要三星負責嗎!?
要退款、要回收請投訴三星吧!!

tony333324 wrote:
如果, 我是說如果...(恕刪)

要這樣玩也要看對方 如果對方時間多 就當放假去玩 騎車過去當度假..
走訴訟會輸的人就是怕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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