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事件以落幕 關於三星回收贈品的資格

這樣也太沒有誠意了吧!!
要讓顧客忠心,用這種方法真是不理想,
就像男女朋友交往,分手了把東西要回去的感覺一樣差..QQ

hit1002004 wrote: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趕快報警阿!

東西送給你,所有權就已經是你的了

三星說如果你不還~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感覺就好像討債集團一樣!這是否已構成恐嚇取財呢~?!

趕快去報警吧!
追蹤+1

連這麼離譜的事都會發生,三星的服務真的要重新省思了。

hit1002004 wrote: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很奇怪的事
三星是怎麼知道手機不在你自己手上的?!
難道他們有抓耙子.....還無孔不在?!
還有什麼叫贈品只給手機持有人?!
贈品是給當初訂購的人,和持有人有絕對關係嗎?
還保留法律追訴權?!
hit1002004 wrote: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 三星怎麼會知道
hauikimo
它不是說 "活動期間持續持有該產品而未辦理退貨之消費者"
既然活動過期了,表示不在上面那行所規定 ,
怎麼可以要求退回贈品呢 ?


這根本不合理阿.....
贈品送都送了有甚麼權力收回....
回收會不會太扯
就說手機賣掉後
夢想背蓋有破損還有其他東西用不到都丟了..


hit1002004 wrote: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挫作集 : http://picasaweb.google.com/cumwahaha/ BLOG: http://cumwahaha.pixnet.net

chunching26 wrote:
相信你們的還沒我扯,...(恕刪)


換新板子是保固期內, 供貨商應有的保固行為.
跟當初的贈品何干?

所有的合約與約定都有期限, 贈品部分過了活動期限就與三星無關了. 就像買的商品過了保固期, 廠商就可以不保或用天價維修.

所有廠商要限制消費者的行為都必須在事件發生前以文字詳細條列, 不能引申.
給三星消保會電話, 叫三星跟消保會要去.
話說

樓主怎消失了?

怎都沒出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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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已經在一樓回應了,耍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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