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你個BB wrote:退貨連配件一起退這有...(恕刪) 每次看到你都在護航三星配件根據說法是屬於消耗品,筆電的硬碟與記憶體是非消耗品,歸類為機子本體,少在那邊混淆。還有三星手機是本身機子瑕疵,拿瑕疵品給客人,結果被客人發現後,客人要求退貨還限制一堆,真是三雙爽好棒棒棒,那請你解釋消費者發票遺失,或配件缺件的消費者只能選擇換更低階的貨?。照你的說法,頂新黑心油退貨事件,消費者是不是應該把之前吞下肚子的油給吐出來才能退呢?
superhby wrote:三星還沒跟你算兩個月的租金呢!我是覺得雙方都不要太計較了, 三星不要去計較稅務上的損失(怎麼算一定都有漏洞的,不可能完全恢復到正常),統一26,900全面回收(不用收據,發票,也不管合約,配件齊不齊也不是重點了)用戶不要去計較包膜或是保護殼的損失(無發票情況下很難完美舉證你的額外花費)盡快用簡單方式完成回收,終止NOTE7的話題 難怪人家都說台灣人好說話,摸摸頭就什麼事都沒發生今天你沒設計瑕疵會有以上這些問題嗎?難不成還有諾7山寨機?退貨意見一大堆幹麻?不敢承認自家出品是嗎
sean79 wrote:難怪人家都說台灣人好...(恕刪) 誰被摸頭麻煩你看清楚,我只是建議別往細節鑽。不然沒完沒了。當然堅持要三星賠所有的一切損失的人可以繼續主張自己的權利,但這肯定是要用不少的時間成本來交換。我只針對手機本體就好。但這是目前三星還做不到的,更別說配件還是精神損失了。
如果是在商言商,沒有公權力介入,三星不可能無限制直接26900退費的:1.如果以這樣做,我以一臺3000元(第一手)去算,三星在銷售是40000支,馬上就損失1.2億。你們認為三星會這樣做。2.如果找消保官,那可以問一個問題,當初頂新的油品事件,大家是找頂新去退錢還是去找7-11或家樂福?3.三星如果直接退錢,那麼帳務該怎麼做。(當然,大家可以說,那是三星的事,他應該的責任)ps:這是在商言商,不要說品牌,道德等等的問題。在韓國的廠商,我不知他們字典有沒有這些字。如果要能更好的退費機制,最好是有公權力的介入,臺灣人的民族性很難,上次的滅頂的結果,味全,頂新,林鳳營等還不是好好的。除非,小英政府拿出guts。提出如果沒完全退完 NOTE 7,禁止三星銷售任何產品的行政命令,這才有可能威脅到臺灣三星。不過很難,因為現跟大陸不好,還要靠韓國的觀光客。sean79 wrote:難怪人家都說台灣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