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hero wrote:
今天來M01才看到最近的"工讀生"事件,
說真的,
現在的我拿著Samsung Galaxy Note 2的手機,
讓我覺得我付錢給Samsung,
而其中一小部分的錢是Samsung拿來聘請台灣行銷公司來做負面行銷用的,
在某部分來講,
我也是間接傷害台灣本土企業的幫兇之一阿,
雖然是很微小的影響力,
但還是感覺很差!
更糟的是,
我還一次買兩支,
一支是給我老婆用的!
我現在已經慎重的在考慮是否要把手機賣掉,
改買hTC new One!
300收 運費你出 要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