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公告台版S20全系列只支援5G非獨立組網NSA 不支援SA及mmWave ?

jiahsuan wrote:
三星只是把他國宣傳,(恕刪)

如果依照你的論點那麼其實有「便宜行事/忘記手機功能因地制宜而有所變更」這個可能性居高,而且是後會台灣三星會做出公告更改也是因為有使用這使用「線上客服」去詢問線上顧問,可能經審查其產品並無獨立支援某頻段(波道)所以台灣方面才會做出更改公告;若真要說三星...的確有點便宜行事和廣告略帶不實,要說三星完全沒責任恐怕難以杜悠悠之眾口~對吧?
today2018 wrote:
如果依照你的論點那麼(恕刪)
官方之所以公告,就是有人誤把它區規格,當作台灣的規格!
並不是你說的這樣喔 當時這款手機發表後
各大手機網站的資料都是寫S20+跟S20U有支援獨立跟非獨立組網+毫米波
結果手機上市後各大科技網站知道事實上只有支援非獨立組網
才紛紛將該文章撤除或是更改文章內的資料
而且不少人在預購取貨前有詢問客服 客服回答是通通都有支援
而且都有人截圖證明並向相關單位申訴了

jiahsuan wrote:
官方之所以公告,就是(恕刪)
vivahuaweip30 wrote:
並不是你說的這樣喔 (恕刪)
官方發佈才算數,其他網站本來就是抓國外版本當新聞發!至於台灣客服就是也不清楚台灣版本,直接用國外版本解釋,總公司發現不對,才鄭重發這個新聞稿!我自己也是用戶,當然也希望支援多一些,問題就是台灣版本,本來就是這樣!為了一個文宣錯誤,你認為能有什麼賠償?
jiahsuan wrote:官方發佈才算數,其他網站本來就是抓國外版本當新聞發! 
 
請問這個新聞稿是不是官方發佈的? 還是Samsung Newsroom其實是其他網站啊?


 
 
jiahsuan wrote:為了一個文宣錯誤,你認為能有什麼賠償? 
 
為什麼台灣三星犯的錯,要由消費者承擔呢? 為什麼不是由犯錯者自己承擔呢?
至於台灣三星為什麼會犯這個錯,也不是消費者的問題啊!為什麼最後是消費者得接受他們犯錯的代價?
 
如果我在拍賣上,販售S20手機,並在底下加一條,賣方有權修改任何文字;文宣僅供參考,以收到實物為主。
結果買方只收到一個盒子,請問這樣真的可以嗎?
賣方說法1是:賣方有權將 "S20手機" 的文字,修改成 "S20盒子",所以這只一個文宣錯誤,買方沒有權利因為文宣錯誤要求拿到一支真的S20手機! <這樣真的對嗎?>
賣方說法2是:賣方的文宣 (S20手機) 只是參考,以買方實際收到的東西 (S20盒子) 為主。 賣方開始就有說,以實物為主,所以買方沒有權利因為文宣錯誤要求拿到一支真的S20手機! <這樣真的對嗎?>
 
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DerekM wrote:
 請問這個新聞稿是不(恕刪)
官方公告不就是為了這個才發佈的!既然都公告了,你們要什麼賠償?今天要是官方沒有公告,被揭露才有賠償的可能!懂嗎?一旦公告,就是文宣錯誤!
同一個新聞稿,最底下註15,不是已經說明了!

DerekM wrote:
 請問這個新聞稿是不(恕刪)
jiahsuan wrote:
同一個新聞稿,最底下(恕刪)

如果我在拍賣上,販售S20手機,並在底下加一條,賣方有權修改任何文字;文宣僅供參考,以收到實物為主。
結果買方只收到一個盒子,請問這樣真的可以嗎?
賣方說法1是:賣方有權將 "S20手機" 的文字,修改成 "S20盒子",所以這只一個文宣錯誤,買方沒有權利因為文宣錯誤要求拿到一支真的S20手機! <這樣真的對嗎?>
賣方說法2是:賣方的文宣 (S20手機) 只是參考,以買方實際收到的東西 (S20盒子) 為主。 賣方開始就有說,以實物為主,所以買方沒有權利因為文宣錯誤要求拿到一支真的S20手機! <這樣真的對嗎?>

這個賣方,一開始說賣s20機,之後出貨是s20盒子,再之後公告,其實是文宣錯誤,我賣的是s20盒子。

如果這也成立,以後就沒有詐騙事件了,因為騙了之後,再公告其實之前說的都是假的,那就沒事了。
jiahsuan wrote:
懂嗎?一旦公告,就是文宣錯誤!

所以我沒有騙人,因為我事後有公告?

賣方在賣出s20手機後,再公告,其實我賣的是s20盒子,這樣你也接受哦?
jiahsuan wrote:
官方之所以公告,就是...(恕刪)

照你這麼說,再根據前面有人放出來的截圖,台灣三星也是把國外的規格照抄到台灣的網站上嘛。
三星自己對自家手機的5G功能大書特書,吹到強過許多手機,結果最後寫一條來規避台灣賣的是不具有完整的連線規格的責任?
官方自己賣的手機有不清楚自家在當地賣的規格這種道理?
jiahsuan wrote:
官方公告不就是為了這個才發佈的!既然都公告了,你們要什麼賠償?今天要是官方沒有公告,被揭露才有賠償的可能!

不好意思,你該不會不知道,他是賣了後才公告吧?

3/4 發表會! 3/10 開始預購!3/18 預購出貨!3/20 全通路上市!3/20 晚上發出公告!
我不知道其他人什麼時候知道,但我是3/22才知道!

3/20 公告,可以回溯 3/10,這你也接受? 我想在你眼中,世上應沒有詐騙集團吧?如果有,那一定是他們忘了 "公告"。
只要事後公告了,就不是廣告不實或詐騙!?
jiahsuan wrote:
懂嗎?一旦公告,就是文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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