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會有很多地方被誤導
我算是很討厭apple的人
不過單就這次的案子來看
三星的小動作特多....
美國法官基本上大家可以把他理解成司法比賽的裁判
比賽的雙方就是原告被告兩造
陪審團則是評審
裁判負責保持比賽的公正
評審在這樣的前提下由雙方提出的證據來打分數
因為是這樣的體制
所以法官非常重視公平性
比方前面提出的證據揭示這部份
就是雙方在一開始就要先提出自己手頭上有什麼證據好讓對方能有機會準備
不能有那種最後一刻才拿出來的證據
對於違反這些程序正義的狀況
法官覺得嚴重到某個程度的時候,甚至可以如前面板友所說逕行裁判
直接判定某方敗訴!
我不敢說外國廠商在美國打官司一定有公正的待遇
但就三星這次這個狀況來看,在美國的法庭搞這麼多小動作本來就只是自尋死路...
我只能猜想是原本三星就判斷大概會輸才挺而走險耍這些小動作(當然不排除習慣成自然就是....)
jsyemail2 wrote:
在我看來,就是小人民族, 對抗邪惡帝國.
小人民族 猛搞小動作.
邪惡帝國 表面上 很正義. 但終究還是維護自己利益為第1考量
我喜歡這個解釋,小人民族,錯了硬凹還搞小動作,邪惡帝國,骨子裡要你死但是表面上還是得師出有名
不過我想很多人都和我一樣吧? 誰不覺得
1. Galaxy I9000 長得像 iPhone 3GS 的?
2. Galaxy S2 長得像 iPhone 4 的 (但是沒 1. 那麼像)?
3. Galaxy S3 長得終於有自己風格了 (結果被罵醜?)
接著是賣太好了所以被 Apple 告?
就像我也覺得(大家都覺得?) Asus Zenbook 長得像 MBA ,但還沒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