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veliang wrote:
三星如果這樣做是違反...(恕刪)


這明明不是"退貨"啊,這是"回收"啊
產品瑕疵不良業者回收還有期限????

rayshiau wrote:
這種炸彈不應該設定...(恕刪)



可以設定如十一月底全額退費
十二月打八折
一年後五折之類的...


樓主這種說法, 我覺得可以接受, 但應該要加上一點補貼~
三星應該一開始就提出讓大部分消費者覺得有誠意的方法, 然後訂一個退貨的期限~ (其實應該是叫召回)
為了避免真的有人無法在期限內配合召回, 三星應該是要主動協助~

能做的做了, 日後出問題, 你三星才有可能撇清責任~
電話無回應 wrote:
可以設定如十一月底...(恕刪)
錯不在使用者 怎麼可以這樣逞罰使用者,
依照時間減少退回金額我無法接受,是他的東西有瑕疵,
並不是我故意找三星麻煩所以不可以這樣逞罰購買他東西的顧客,
我要花多少時間成本去處理這支有問題的手機沒人知道,他如果可以支付我上班請假的成本,
依照我出外勤的時間跟客戶收費的標準就好,我就可以接受,
問題是他會願意出每小時5600台幣的費用嗎?
在這支手機我至少花費三小時以上去做第一次換機所以給點折扣15000台幣就可以,他願意嗎?
問題是我還要再去一次這次要多少時間?

明日光 wrote:
減少退回金額我無法接受,是他的東西有瑕疵,
並不是我故意找三


三星目前的政策完全是不負責態度
都還沒講那些非原廠配件(保護套/貼)要如何處理?就叫消費者自己認賠?
不要告訴我說三星沒叫你買那些配件啊,是你自己要包的沒人叫你買啊
拜託,要不是產品本商有瑕疵我們會有這些問題嗎?

看看隔壁樓主買原廠 VR 就被刁難不能退,還要自己自保投束消保官
花的這些精神,時間,無形損失誰來負責

從 9/2 第一次公告換機那次開始就看得出來三星一直在測試使用者的底線
一開始不是不能退款嗎? 最後變可以退.... 每天的政策一直改...
這次我們消費者真的要硬起來,不要被三星牽著走

明日光 wrote:
錯不在使用者 怎麼...(恕刪)


我有加上但書, 為了避免真的有人無法在期限內配合召回, 三星應該是要主動協助~
也就是說, 三星提出了讓消費者接受的召回條件, 而消費者也必須做出善意的回應, 也就是同意配合召回~
只要消費者的回應在期限之內, 即使無法如期成功召回, 這筆帳也不能算在消費者頭上. 三星必須主動協助, 詢問問題所在~

但是如果消費者遲遲沒有回應, 這時當然也必須自擔一些責任~
但, 前提是, 三星提出了讓消費者接受的召回條件

嘴巴說說, 當然簡單~ 但總要去做才知道困難在哪~
但現在的三星是, 尚未提出讓消費者接受的召回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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