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an3939889 wrote:QQ手機一定還在台...(恕刪) 你同事是不是有加油添醋呀??偷N3和解賠30萬,還要再繳國庫10萬這數字也太太太高了吧!!?偷機車都不一定會賠這麼多了..哪一位法官/檢察官 受理這個案子的,台灣有救了
Joan3939889 wrote:QQ 同事提出來的...(恕刪) 1.竊盜是公訴罪,不存在和解撤告就無刑度這回事。最多是檢察官評估和解來做減輕刑度的處分也就是說 有可能和解賠完 還是要關..誰會做這樣的賠償決定換一個不一定不用關2.有錢賠30萬,花6萬請律師辯護,將刑度控制在6個月內,可易科罰金 不用關。也不用花這麼多偷一隻N3 頂多判兩三個月普通竊盜罪吧 會判繳國庫10萬也太高可有判決案號供參考?
你要公布的對象...是去跟警察局備案啊!有個單位專門在抓偷手機的。ykk678 wrote:今晚 五點多,在信義區統x百貨 逛不到30分 就在包包被小偷扒走同一時間到服務台報遺失,也有婦女的手機也遭扒走,到派出所發現有約2~3人遭扒,信義區扒手真是多!不曉得我可以提供手機IMEI 號碼 公佈?讓小偷無法變賣謝謝
gilywu wrote:2.有錢賠30萬,花6萬請律師辯護,將刑度控制在6個月內,可易科罰金 不用關。也不用花這麼多偷一隻N3 頂多判兩三個月普通竊盜罪吧 會判繳國庫10萬也太高 如果被判刑100天,得易科罰金,1天1000總計就是10萬~ @_@a若不和解被判到6個月的話,不坐牢繳罰金是18萬....對吧~那18萬(或請律師9+6=15萬) vs. 30+10=40萬 ....這帳怎麼算也差太多~看來如果腦筋不太靈光的話還是不要做違法的事比較好~一支全新N3的上市價,也才2萬多塊...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