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 7真的會爆喔!!還沒換機的真的暫時別用了~~


阿賴1978 wrote:
謝謝拉~我不欠錢!...(恕刪)


讚,千萬別被有心人利用了,
自己覺得怎麼在合情理的範圍內爭取該有的權益,才是最重要的。
其實最可怕的是法務
不管事主怎麼處理
法務都會讓你乖乖交出手機
只要讓他懷疑哪裡有被動手腳
上法院吃不完兜著走
大公司不會怕官司輸掉賠那一點小錢(其實輸掉前會先和解)
但是一般人誰有本事和大公司鬧上法院
念法律的人是很可怕的
加上大財團在背後
明天要簽的所有文件
在法務諄諄教誨下
會一張不漏簽完

阿賴1978 wrote:
該不會是因為管弟管...(恕刪)


嗯嗯...希望換機之後就平息了,
不要再有什麼後續了,只是這篇如果上媒體之後,
三星一定要回應這個個案,
倒是想看看他的回應是什麼~


======================================

另外別再說沒買的人討論的居心了好嗎???
01版規還沒有規定沒買的不能討論,
等01改版規之後再來說吧~

阿賴1978 wrote:
該不會是因為管弟管...(恕刪)


今天是你幸運房子沒燒掉,如果不幸房子或車子燒掉了,甚至鬧出人命,你就不會說只想換支新手機,現在搭捷運、火車都很怕同車旅客有攜帶 N7 ,哪知會不會不幸被火化

政府應該比照航空公司規定 N7 不得攜帶上捷運、火車、高鐵、國道客運等大眾運輸工具,不能因 N7 使用者的愚昧,而讓其他旅客陷於危險之中

song945 wrote:
嗯嗯...希望換機...(恕刪)


放寬心一㸃

最近01的三星版
已經變成奇文共賞版

是我每天的樂趣
淡藍色的回憶 wrote:
樓主我是覺得如果你只...(恕刪)


哎呦~把我講的影響力這麼大害我臉都紅了~~~

這手機的設計瑕疵大家早就知道了

有需求的就是會買,對於不在意的人來說能換機當然就換機繼續用

討厭這款手機的人你送他一隻還會被嫌佔地方

市場機制不就是這樣???

三星所能做的也只能盡量把這事件對於品牌的傷害降到最低

這款手機在爆出設計上瑕疵的同時就已經注定了這產品的成敗

就算我發這篇廢文真的有所影響......我想應該也還在三星的預估範圍內吧






歡迎參觀我的BLOG http://princebike.blogspot.com/

sportsw wrote:
首先,過去的事件不...(恕刪)


是呀,你都有這樣的疑問了,
更何況是有法院認證先例的廠商呢???
所以現在大家會去質疑還有在操作也是正常吧~
你也別怪大家了...
我覺得這段話你怎麼可以講得如此生動,難不成你有親身遇過嗎?

但,我想只是你想要延燒話題所構思出來的留言吧= =

你提到"念法律的人很可怕",痾...讀法律系、以及現在擔任律師檢察官法官的人錯了嗎?

回到因果關係來討論~

今天律師的職責就是打官司、法官檢察官的職責就是判決,

今天在法庭上的案件,

如果控告方提出有效有力的證據下,反駁方的律師在怎麼屌也屌不過現在的新聞媒體的渲染杜撰能力,這叫做指證歷歷(?)~

尤其是現在都是以消費者至上的年代...廠商都會錯嘞但了,誰在跟你玩陰謀論~

同時,目前並沒有人收到台灣三星正式控告你就在那邊隱喻?

既然你都覺得網路上發言的那一刻起就會被三星盯上了,

難道你不怕你說的這串文字被告嗎= =??

畢竟廠商被你說的那麼恐怖,你卻還寫的出這種言論,我還真的很佩服!!

相較於原PO還有照片佐證,你的言論可是憑空杜撰阿...

【如果】今天你的這串話真的影響到了商譽,我想廠商會選擇無憑無據的言論告起吧= =

dohan8850 wrote:
其實最可怕的是法務
不管事主怎麼處理
法務都會讓你乖乖交出手機
只要讓他懷疑哪裡有被動手腳
上法院吃不完兜著走
三星不會怕官司輸掉賠那一點小錢(其實輸掉前會先和解)
但是一般人誰有本事和三星鬧上法院
念法律的人是很可怕的
加上大財團在背後汗汗
明天要簽的所有文件
在法務諄諄教誨下
會一張不漏簽完
網路流氓的習性-多重標準+自私邏輯遮掩現實+加油添醋無限上綱+沒有品德,眼不見為淨。
前面不少熱心的網友提醒你小心防範,如果你認為不會有什麼事,那就祝你好運嘍
樓上既然肯定不只因為電池問题而自燃的,既然肯定新版也有同樣問題的為何不買一支新版的note7去檢測?反而想買樓主的舊版這點我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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