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music wrote:
所以我前面的回文才會...(恕刪)
激動?並沒有,我從一開始到現在都貫徹同一點
有移動,就是有移動,不要在那邊要掩飾痕跡被抓到卻講一堆五四三快取錯誤什麼的。
說實在的我沒有理由跟你繼續花時間,你並不是論壇的管理層級,
你所說的論點都是猜測,並沒有任何討論的價值與意義,
看起來比較想在無意義的討論之中抓取文字上的破綻加以辯論而已,
在官方沒有更進一步的說明或是澄清之前,講什麼都是沒意義的。
danieliememe wrote:
對了,你們忘了
我只回答有三星Android手機的網友,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