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使用真實姓名喔 wrote:其實不難理解,通路...(恕刪) 所以我說錯的是通路為了利益,變相犧牲消費者的權利雖然是部分通路,如原文我整理出來的那變得說以後在購置新手機時,就要避開這些犧牲消費者權利的通路
Manny being Manny wrote:以前不考慮以後還是...(恕刪) 沒有要讓你覺得samsung好棒棒是值得購買但這次的事件來說,若他牌企業遇到相同事件;是否能與samsung一樣勇於處理才是重點
通路商為了商譽是應該無條件先讓消費者辦退貨,畢竟這是攸關安全的問題,不過三星說可以退是後來才開放的選項,而且要怎退請消費者自己去跟通路商談,但通路商會有很多方案去搭這支手機,所以退這支手機可能會衍生很多的費用跟問題,所以怎三星不先跟所有的通路商談好?
totodragonfast wrote:http://www.samsung.com/tw/news/product/statement-on-galaxy-note7-0911samsung這次的note7爆炸事件後,官方整個處理態度和方式讓我覺得samsung是一個很有guts的企業第一時間宣布手機召回並且提供兩種方式給民眾選擇 1.換機服務 2.退貨服務 同時也很佛心的準備備用機給民眾做使用(怒刪) 看到這邊就沒繼續往下看了...你說得確定是台灣的模式嗎...怎麼記得一開始是預約換貨...
jkokomo wrote:通路商為了商譽是應...(恕刪) 我的想法是samsung賣手機給這些通路而通路除了賣手機外,主要還是靠著電信業者的合約賺錢所以samsung無權去過問合約的事情,就好像電信業者若祭出699 4G吃到飽方案,且搭配note7 0元那從中,note7的費用也是電信業者要去承擔,畢竟他跟samsung去買貨就是要那些錢那samsung願意將手機原價回收,合約的事情應該是電信業者要去處理而不是推給sams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