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ila_cow wrote:
爬了不少文章,似乎...(恕刪)


貓咪好可愛喔!~

轉手買的 未開封 或 未使用新機 風險就是要自己承擔拉~
walila_cow wrote:
爬了不少文章,似乎沒...(恕刪)

建議你直接到消保會網站投訴,這不是你該傷腦筋的事,是三星該想辦法幫你處理的,人多一起投訴力量才會大!
因為當初手機搭售方式 手機價錢本來就 便宜了許多

其實 原廠應該有責任的話 要求 全球停用 招回

應該要無條件招回 用當初手機的價錢 全面無條件回收

例如 :(某序號手機 神腦保固代理 私人或神腦或中華黃頁 不管那一個通訊行販售都行)
空機 20000 辦門號 手機搭售價10000 (A 用戶辦的合約)
賣給 B 用戶 18000

原廠應該要無條件 收取後 賠給 B 20000 但是由原本代理商處理好 例如 神腦 聯強
代理商跟三星拿一定的貨量 本身就有毛利 與 原廠給的紅利
只是進貨價方式退回 毛利與紅利原廠不應該收回

消費者 B :
雖有賺到差價 但是他真正跟誰買了多少
這無法考究 反正手機編號可以查出當時 販售時的手機應該有的空機價再哪裡
(誰叫你手機有嚴重問題 還招回 停用 停售 自己就該負責)

消費者 A :
表面上賺到手機價差 但是他畢竟合約已簽訂 就讓她保持 現有合約 不變更
畢竟他當初簽約的福利就是 網內外 上網有沒有吃到飽之類的服務內容外
手機的優惠也在合約裡 管他把手機賣給誰.....
.
電信商部份 :
也因為有了 A 簽約的合約 走合約賺月租費中


只是手機全面回收 有責任就不會推到 合約不合約問題了....

這樣電信商跟消費者也不用煩惱 合約問題

ps:因為現在問題發生的算早 算快 手機整體跳水價差還在一定的小範圍
其實,你可能不知道
後手可以直接到民事法院
起訴,要求解除買賣契約,
因為前手買了一隻有危險的手機
這是具有重大瑕疵的手機
也因為會產生危險當然要解除契約
結果就是應該要把錢賠給後手。

所以前手就是一個賣了有重大瑕疵
手機的人,他當然也應該要還錢給後手囉
把手機拿回來。

所以前手應該是要出面先取回手機把錢
還給人家的啦。


攝影愛好者 wrote:
貓咪好可愛喔!~轉...(恕刪)
knightcsf wrote:
其實,你可能不知道後...(恕刪)

這有得揮了,
前手有法律責任要保留發票嗎?
前手有法律責任要配合解約嗎?

三星應該主動「回收」產品,
怎麼會是叫消費者去找前手爭論?
前手賣之前根本不知道是瑕疵品,即使知道也因為換新即可,為什麼這個要歸咎給前手
攝影愛好者 wrote:
貓咪好可愛喔!~
轉手買的 未開封 或 未使用新機 風險就是要自己承擔拉~


你怎不乾脆說

買三星手機該死

三星公司做出會爆炸的手機 風險就是要消費者自己承擔拉~

行,建議三星裝死,也別退貨擺爛到底


knightcsf wrote:
因為前手買了一隻有危險的手機
這是具有重大瑕疵的手機
也因為會產生危險當然要解除契約
結果就是應該要把錢賠給後手。
...(恕刪)


法律上保障善良的第三者

直到前幾天台灣三星還在保證新版安全無虞

依信賴保護原則來說

原持有人根本不可能有自覺這手機是重大瑕疵品,所以賣出這手機有什麼問題嗎?當然沒有!

法院不可能要原持有人負責的還錢的,這去告一定輸....

怎麼樣都是該找三星才對


下次也是告知大家

要洗手機,洗那個品牌都好,就是別洗三星

因為就算是原廠做出爆炸手機,人家還是要你風險自負,別抱怨了,三星沒錯,都是消費者的錯
嘘は真実の影!
我覺得應該先去找原賣家
假如他跟電信業者續約或NP門號,手機15000
他再把空機拿來賣你23000
你直接叫原賣家直接退你23000即可,因為你是跟他買的
手機叫對方拿回去電信業者那邊可退回15000,因為三星不是說要拿去原本通路才能退

walila_cow wrote:
我還買了兩隻……快崩潰了我
(恕刪)

可憐,還買了兩隻...
下次這個牌子的產品還是別碰了吧...
為什麼買洗機的手機?
因為平宜?
哪風險不是自己承担?
哪正價買手機的人很不公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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