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我的三星A7 2016爆炸後續

vivian93 wrote:
我們來假設一種情況...(恕刪)


前面有人提過其他廠商做法是主動協助送第三方

三星偏偏堅持要送原廠

而且也只有一個工程師擔任傳聲筒

跟他溝通根本鬼擋牆

沒有任何規劃解決方案的能力

至少要讓消費者看到解決問題的方案

沒有

還是一句送回原廠等鑑定

我就已經表明不信任原廠鑑定但還是得不到修正方案

也沒有更有溝通能力的人出面協調

從頭到尾都只有一個工程師宣達高層的旨意

這樣要怎麼溝通


kingfish_w wrote:
如果三星真的想知道手機爆炸原因的話,會不惜重金也要拿到燒毀的手機,然後檢測,分析原因,用於改進產品設計。


這部分,其實現在新的手機電池大部分都已經改成鋰聚合物電池,
就是因為以前的鋰離子電池(A7...Note7都是這種)如果不當使用會有起火燃燒的危險。
所以其實我並不認為三星想把手機拿回去檢測的目的是為了改善產品(因為之後出的手機大概不會再用鋰離子電池了)
而是覺得應該是為了釐清責任。
既然是為了釐清責任,那三星會拒絕先賠償也是可想而知的。
畢竟誰會在自認自己沒有責任的情況下先賠償呢?
lwamp wrote:
前面有人提過其他廠...(恕刪)


事主
三星的表現擺明了就是要吃定你一個小小的消費者
你怎麼唯命是從呢?
去找消保官
找更多受害者出面
壯大自己這方
這件事情基本上你要交給消保官要他跟三星交涉
要求消保官本著職責為消費者爭取應有的權利
不是你自己單槍匹馬面對三星
那不是你該做的事
不然消保官是要做什麼的?!!
stevenchenabc wrote:
事主你怎麼唯命是從...(恕刪)


不是我不相信消保官

是看完三星跟消費者糾紛的諸多新聞後

還有實際跟三星代表的工程師溝通後

我得出吸收自己損失是最好的辦法的結論
lwamp wrote:
吸收自己損失是最好的辦法的結論


那是三星最好辦法的結論吧...

交給消保官
並讓此事廣為人知以尋求更多的受害者
在網路上將三星與消保官兩者的表現公諸於世
讓廣大的鄉民做你的後盾!!
這才是你最好的做法
這可能會花你一點時間
但卻是有機會讓你得到應有的補償
如果自己就已經擺出一副認賠的樣子
那三星隨便派個工程師打發你
真的一點都不意外
剛好而已
摔到手機就會燃燒就會爆炸??
真的沒有任何手機可以超越三爽的啦! 連手榴彈都比他安全?!?!
1.手機摔到就會造成電池移位??
我只聽過電池接線掉了開不了機,然後電池移為就會爆炸燃燒??什麼道理? 所以買三星手機都要祈禱電池不會移位是吧?
2.常常充放電?? 我華碩手機每天充2~3次已經很頻繁了,那這樣不能常常充放電是叫使用者不要使用手機嗎?
3.就算充整夜頂多過充傷電池基本上都有電池保護系統?所以三星電池保護系統呢?

這種完完全全檢討使用者實在令人無言,這樣隨便的回應態度通常只能自認倒楣.....
如果樓主沒有不正當,只有使用常常充放電,摔到手機,充很久會發生爆炸真的是完美的武器欸!!
一堆護航的完全沒有邏輯概念,手機是拿來用的不是裝飾品,你們這樣說不就是叫別人當裝飾品嗎? 實在不知道請一堆不專業的工讀生做什麼,要找理由全部都是破綻

lwamp wrote:
第三方檢測然後呢
如果三星能承諾我非蓄意損害下(例如微波爐 電磁爐那些)其他原因的電池爆炸都賠償我損失
那我立馬去做


非蓄意這個但書,
我覺得用在這次的事件上並不合理。
我舉個極端的例子,
如果有人躺在床上抽菸,
結果睡著了,菸掉床上把房子燒了,
然後這個人去找菸商賠他房子,
你覺得他獲得賠償的機會高不高呢?
當然,菸並不是他蓄意丟在床上讓它燒得。
但是菸商有可能賠嗎?
人為有分故意、過失、意外,
如果是故意,當然當事者自己負責,
但是過失跟意外要廠商負責似乎也說不太過去吧。
我相信絕大部分正常的人都會同情你的損失,
但是同情歸同情,處理事情還是應該合理才對。
這是我的看法。

lwamp wrote:
前面有人提過其他廠商做法是主動協助送第三方
三星偏偏堅持要送原廠
而且也只有一個工程師擔任傳聲筒
跟他溝通根本鬼擋牆
沒有任何規劃解決方案的能力
至少要讓消費者看到解決問題的方案
沒有
還是一句送回原廠等鑑定
我就已經表明不信任原廠鑑定但還是得不到修正方案
也沒有更有溝通能力的人出面協調
從頭到尾都只有一個工程師宣達高層的旨意
這樣要怎麼溝通


這點確實是三星的處理方式有瑕疵,
但是我覺得你也不需要一直跟著對方的腳步走,
既然不相信三星的檢測,
對方也不願意協助找第三方單位,
那由你這邊去找消保官或是第三方檢測單位也是一個選擇,
當然,如果找了消保官或是第三方單位後,
結果是產品問題,而三星還是拒絕接受,
那就走法律途徑吧。
這種事沒辦法,
當雙方看法有衝突的時候,
要讓對方接受你的看法的方法本來就不多。
如果真的要堅持自己的立場,最後很可能就是法律一途才有解。

okok7851 wrote:
我在341樓(8/16 00:01分那一則)有提到一個折衷的方案,可以看一下,但雙方不會有這個共識的,就算事主肯,三星也不會肯。


因為三星現在抱持的想法應該就是不認為自己有責任,
所以才會拒絕賠償,
在這種情況下,應該也不會接受你前面的方案做法。
因為就像前面有人說得,
今天三星如果把錢給出去了,
就算事後證明三星不須負責,
這筆錢九成也拿不回來。
即便雙方事前有簽合約也沒用,
有借據的錢都不一定要得回來了。
而且這樣做對三星的商譽傷害更大。
一方面大家會認為三星先給錢就是承認自己有問題,
另一方面大家會覺得三星身為那麼大的企業,去跟一個消費者討那幾萬塊很難看。
然後搞不好事主脫產,三星即便告贏了也一毛錢都拿不到,
賠了夫人又折兵。

其實遇到這種事情,
一般會有兩種做法,
一種就是堅持自己的立場,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或結果出來之前決不妥協。就像三星這次這樣。
另一種就是主動放低身段,不管責任在哪一邊,先拿出誠意讓事情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雖然我個人比較推薦後者。但是前者就道理上而言其實反而是比較合理的。
尤其是當狀況一再的發生的時候,
因為當狀況一再的發生,這時候放低身段只會讓別人覺得是心虛,那反而會有反效果。
所以其實我稍微能理解三星為什麼選擇這樣做。
但這其實是一把雙面刃,
因為前面越多的堅持跟不妥協,
只會令後面的結果如果跟自己預期相反時傷害越大。

vivian93 wrote:
因為三星現在抱持的...(恕刪)


我也覺得找第三方與消保官處理可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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