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ManCcC wrote:不用想太多法律,最近還是有人疑失的手機,因為對方開機使用,被警方抓到現在到處都攝影機,手機白痴也知道一打開就被追蹤,怎那麼多天兵還侵佔?是知識不足連日常科技都不知道 不用想太多法律但是遇到了請拿出證據拿不出來?! 那就要自求多福
aikon029 wrote:不用想太多法律但是遇...(恕刪) 我自己購買的盒子+發票是一直收在櫃子內收快兩年了你覺得沒證據拿出來嗎??另外,通保法我看其他介紹應該是"監聽內文"而不是追查發話來源....東西遺失就是報案,調監視器,找到人以後,是否有"犯意"是由法官定奪不是網友定奪.............還是哪個網友要PO一下自己是法官的證明
如果樓主是windows phone 系統可以直接在電腦上面鎖定自己遺失的手機可以讓遺失的手機鎖定不能使用可以讓遺失的手機定位現在的位子,或是最後有網路狀況的位子可以讓遺失的手機一直告警的叫,不能在手機端關掉的叫,除非關機前提是,竊賊要開機要有網路的狀態下給大大參考
CcCManCcC wrote:我自己購買的盒子+發東西遺失就是報案,調監視器,找到人以後,是否有"犯意"是由法官定奪不是網友定奪.............還是哪個網友要PO一下自己是法官的證明...(恕刪) 現在在講樓主的案子,誰管你的發票?而且,我也講過找到人又怎樣,贓物呢?沒贓物沒通聯,你們這些幫腔恐怕…扯什麼法官一看就知道你不懂起不起訴都不知道到法官?
aikon029 wrote:現在在講樓主的案子,...(恕刪) 樓主的案子也一樣東西掉了就是報案東西掉了不報警抓人不然你想怎樣?就已經很多人被抓過通聯??插自己名下的sim卡開機,你以為業者沒有sim卡資料嗎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份但要判定是否為惡意侵占還是被誣告,就是上法院,不然勒?檢察官只是收集證據,證據夠多交由法院裁定樓主自己會丟自己的證據,剩下證據由警方拿公文去調資料所以你東西掉了不要報案皮夾掉了被檢走人家皮夾丟掉你也不知道他身上那麼多小朋友怎能證明那張是你的所以以前檢到皮夾被抓到的都是白癡....
aikon029 wrote:報案是應該的但沒證沒...(恕刪) 所以新聞台在沒證沒據之前把嫌疑人DVR播出來是錯的?!這種情況好像成天都在上演樓主都說了7-11店員問影片中的人.."那是你的手機嗎?"影片中的人不發一語把手機收起來...那不然這兩句話說的是甚麼意思?= =
aikon029 wrote:原來你是這種leve...(恕刪) 恩以我的level我交的朋友是不會讓我發一篇"侵占手機賠錢和解完想反咬對方詐欺,結果GG了"我自己包含朋友,都很清楚什麼可不可以做如果分不清楚,那我也不願意把他當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