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optosis0704 wrote:可悲的是 為啥沒有人...(恕刪) 可悲? 是可惡吧...因為那種事是大家都習以為常, 正常沒人會想到說可以申請專利然後去告別人.希望你哪天不要去做什麼產品, 然後莫名其妙就被告了, 更慘的是那還是你設計的產品.不過你會說這種話代表你對業界的智產權一無所知.
matika wrote:設計師能做的改變其實不多, 就改改顏色, 材質, 四角修一修,還能搞什麼花樣? 不認同iphone出來之前,手機外形挺多的滑蓋式、折疊式(貝殼機)、nokia的導演機、口紅機但是iphone之後清一色大螢幕+1 or 3個螢幕鍵設計師能做的不只是改顏色、材質看願不願意創新而不是一昧的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