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oul 請道歉,9/11收到道歉訊息,事情結束

他是說你發的"文章"很蠢,

不是你的"人"很蠢,你要怎麼告?
看了一下圖,果然夠「蠢」,我覺得他

說的沒有錯呀?何罪之有哩

認識警察?阿不就好驚驚好怕怕?

要告? 等你報案三聯單出來在說吧,你這麼會貼圖,應該不難吧?不過我想警察光問你:他哪裡侮辱你了?你都答不出來

哈哈哈哈一早就看到這麼好笑的東西,真是感謝天。
直接告了拉,快點快點!



恍惚飄渺 wrote:
看你要不要道歉,我不想事情鬧大...(恕刪)


哈哈哈....要怎麼鬧大???

你如果在下班時間的台北車站躺在地上打滾哭鬧哭訴在網路發文被罵蠢....

那也許還有點機會上蘋果....

建議妳/你提出要他/她道歉的最後期限日與時間,否則提告

然後告了請記得po圖,感恩蛤
勸敗?現在只想敗奶粉...真他X的貴...
嗯~說真的這樣要成案機率微乎其微~~就算你姊姊是法務部長我看也沒用~多去戶外走走吧~
你說的我收到了,不要再砲樓煮了!

請參詳,如有誤請提點

「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
資料來源:感謝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507011101585提供
*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主要有兩罪:「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
這兩條罪的差別主要有兩點:
一、「公然侮辱罪」是必須在「公然」的情況下,也就是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可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例如,阿南在教室這個公開的場合用髒話罵人。
「誹謗罪」是只要有「散布於大眾」的意思,不論在公開場所或私下指摘都可以構成這項罪名。案例中,阿清雖然壓低聲音說話,不過他卻找來好幾個同學,會被認為具有 「散布於大眾」的意思。
二、「公然侮辱罪」,是指只要是亂罵髒話,或是讓人覺得受侮辱的話,就算成立。例如罵人穿得像妓女,罵髒話、三字經,或者當眾指某醫師不懂醫學常識等都是。
至於「誹謗罪」的行為人必須指摘或傳述損害他人名譽的「具體事件」。如果以「強暴」手段公然侮辱他人,就成立了「加重公然侮辱罪」;如果以文字或圖畫的方法誹謗別人,也構成「加重誹謗罪」。以上的加重犯罪類型,法定刑度當然比普通罪重。
實際案例
資料來源:感謝http://home.kimo.com.tw/sssmmmaaa2000/new1-3.htm提供
      感謝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507011101585提供

我查閱了法條,找不到我的犯罪事證,敢問大大要用哪條弄我呢?

大大你也非常的好心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我收回蠢文章這段話,造成你的火氣也不是我的初衷,基於護衛自己的愛用品牌,情緒有稍微機動些,上面那段話只是想再討論討論,請別當挑釁來看微笑,說嘴不帶髒字,這是大家要注意到的
你問哪裡惹到他?那我想問你他哪裡需要跟你道歉?
他會這樣應你,一定是你發的文章對於個人觀感顯得不夠深度!
你有心在網上回應或討論某件事情,你就必須承受的了大眾對你的言論!
就我看來這樣回應你的言論,你都接受不了,
你不覺得你的思維或者網路文化是否該更開闊點嗎?

告是一定告不成,只是花錢買經驗,但這個經驗值對你來說可能才1%

你真的應該發私訊給他就好
為了一己之私 發了一篇公眾文章 是要大家替你討公道?
你會憤怒我可以理解
但我不覺得對方的做為有到人神共憤 需要大家幫忙的程度
你可以對他提告 反罵 這些在01已經是司空見慣
但不要擾人清幽
年輕人多花點時間看看書吧
不要講出來的話讓大家不知怎麼回應你
也許太年輕了,多去和老師請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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