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以選擇自己要相信什麼,但真相只有一個,就是我現在要說的

說真的 01是我目前唯一會逛的3C資訊網站
但是其實我真的越來越失望
我承認我拿三爽手機 但我也只針對3C這部分 並不代表我哈韓
近期也重新投入索尼的懷抱 買了紫Z
但是卻發現都是問題文
開箱文 測試文比起三星版來說少的可憐 Z的銷量應該不差吧 甚至連我發文都很少人回答
這讓我開始對01感到有點失望 說真的 太多事件讓人看在眼理
沒錯 這裡是公開網站 本來就會有四面八方的言論
會來這邊有都本來就要有基本的判斷力 不是人家寫啥妳都信 這樣被騙不是自認倒楣是什麼
但是網友會這麼生氣 不外乎就是移除文章 砍文 理由太過牽強 有些甚至是看到黑影就開槍
如果老闆都抱持著 "我們做事不需要你來評斷是非對錯"的話 這樣發任何文章都是多餘的
我還是喜歡01 這裡還是有我要的文章
但是對於多半從支持到失望的人來說 大家只是在看01的興盛到衰亡而已

非想天 wrote:
01論壇的文章本來就不具備公信力
是我要求過份了??誤會了??


我想01要建立他的公信力,他也會希望他有公信力.

但是我看到他已經寫了一篇說明文,本來就只有相信與不相信.

你如果相信,就代表他在你心裡是有公信力的.
你如果不相信,就代表他在你心裡是沒公信力的.

你當然可以要求,
他也可以選擇要或不要

還是那句話,公信力或信任是取決在你,不是01...

強力救援您好~

我想你並沒有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就針對發票的事情來說好了

大家質疑的並不是發票本身的問題,而是發票名目與出貨公司的問題

今天一家公司要有販售事實,公司必然有其登記項目,正常公司採購物品,也必定是去找經銷商以核銷會計科目。

今天鵬泰是家公關公司,如果公司沒有登記相關營業項目自然不能從事買賣事項,但01明知卻依然接受了這個買賣事項了...

Service Free這名目在公司帳上會列入什麼會計科目請自行google,謝謝。

因為鵬泰不能開立其他名目,所以只能開Service Fee,這點或許可以理解,但這部分是否有違法?這就請其他有稅法知識的人來說明了。

只是弔詭的是,01為什麼要特地去跟一家公關公司買手機?然後承受一張比一般開立購買硬體的發票還要高稅率的發票?三星99年時在台灣沒通路商?還是99年當時在網站上秀出這張發票被質疑後,才在100改向通訊行購買?以01這樣大的網站來說,要集體採購手機應該是非常的好談才對,也會有很多家通路願意賣甚至給優惠。

是否鵬泰有給了01超乎想像的優惠?那為何一家不能賣硬體的公司會特地繞這一圈這樣做?其動機為何?我想都隨這份文件將答案呼之欲出。

當然站在救援的立場上,會覺得不以為意毫無關連,或者這是01的自由等說詞出現~

但這確實沒有背後隱藏著什麼因素和連結的話,誰會去找公關公司買硬體?

時間不早了,牛棚要收了~早早收工休息吧!

timkuan wrote:
應該是你舉錯例子.....(恕刪)

timkuan wrote:
我想01要建立他的公...(恕刪)


剛剛還在辯法律沒規定論壇要有公信力(意思指01沒公信力)

現在又變成,公信力在自己取決!!!

要護航可以有一點專業嗎??(笑)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我相信站方當初絕對料想不到今天01會變得如此
在站上,各方的支持者會互相攻擊很正常
但是站方讓不實的言論毫無節制的散播,標準不一,甚至偏袒
這就是最令人感到不滿,甚至憤怒的地方
導致就算是對的地方,反對者看到也會覺得是在惡意攻擊
現在就真的變成"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一個可悲現況

tw476808 wrote: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也就是說法律要靠人去解釋的..
假設今天論壇容許造假,以致造成個人損失.
只要能舉證,還是能依民法和消費者保護法提出損害賠償...


沒錯!! 如果你能舉證,你當然可以告,這是你的權力!!


tw476808 wrote:
法律只是道德最低標準,他不會規定對朋友要守信,也不會規定對長輩要有禮貌.. 難道法律沒規定就不用去做?? 論壇沒公信力豈與做人沒道德無異哉??


嗯~所以你沒被朋友騙過? 沒有頂撞過師長? 沒有.......??

所以四維八德能夠藉這事件重建也是好事

我說過01當然會想要做到有公信力,蔣先生發的文也是希望大家相信01.
問題是.....相不相信是取決在你.
你認為01要怎做,你才會相信?
球員兼裁判兼組頭~經過這次事件後,還有多少人會相信你們???

timkuan wrote:
這不是事實嗎?

除非你可以證明你因為看到01上的文章或是廣告,
01的文章或是廣告不實,讓你有財物上的損失.
如果是這樣,可以試試能不能告01.

你說的是事實阿
01文章或是廣告不實
01損失的是信用,網友損失的是信任
只是你竟能講的如此淡然
從你的發言看起來
信用對你的價值應該不高

tw476808 wrote:
剛剛還在辯法律沒規定論壇要有公信力(意思指01沒公信力)

現在又變成,公信力在自己取決!!!

要護航可以有一點專業嗎??(笑)


公信力不就是取決你認為01有沒有,你認為他有就是有,你認為沒有就是沒有?
還是你要聽我說01有公信力你就相信?
還是你要聽樓上鄰居跟你說?

我需要護航?

我真的看你寫的只能笑笑....
給那些打死不相信的人
站長都已經明講了
「所以你相信我那就留下來吧,如果覺得01變了也不相信我,那就離開吧…」
就好像你懷疑一個交往多年的女友劈腿
都已經說不相信她的話就好聚好散吧
結果勒~現在是玩哪招?覺得被欺騙玩弄?所以不甘心?不放手?
外面世界很寬廣的,沒必要那麼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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