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拜讀多篇文章
感覺爭議的只有一個,就是...
沒有保留發票或發票面額非$26900的客戶
請三星回歸問題核心
$26900建議售價是三星你官網訂出來的
不論客戶是
到系統商搭配門號購買
到一般通路以現金未稅購買
到網路上分期購買
跟朋友以XXX的價錢購買
不管客戶從哪裡購買或得到
買多少錢是客戶自由也是客戶自己的選擇
但
商品是一樣的!
商品是一樣的!
商品是一樣的!
跟商品的銷售方式不同並沒有關聯性!!
有問題的是商品本身!
請針對商品本身!!
而不是限制客戶的購買自由或銷售方式!!!
試問...
若我買手機送朋友,不幸手機爆炸
賠償的是有發票的我?
還是受傷的我朋友??
假設我有配門號,
如果爆炸,門號商也要賠嗎?
身為國際知名品牌,要大器的思考後續的品牌問題
10億也好,20億也好...
三星的品牌價值,我想沒那麼廉價....
Gary2013 wrote:
看到幾篇購買別人續...(恕刪)




























































































